“交万元保证金离校”:校规咋超越“法规”?

2016年12月21日 13:34   来源:中国江苏网   醉江南

  12月18日,一则严厉校规在网上流传。其中“私自离校,要交10000元保证金”、“禁止男女生交往过密,包括不许并行、共餐、互赠礼品、直接交流”等规定引学生热议。记者获悉,该校规来自福州左海学校。(《皖江晚报》12月20日)

  福州左海学校的严厉校规并不鲜见。这些校规总是频频刺激公众的眼球:浙江杭州长河高级中学规定,男女生不得同桌吃饭;重庆某艺术学校规定,学生长胖一斤罚款50元……校规在无形之中成为“笑规”,遭到热议。可见,“严厉校规”并非奇闻,说“雷人”,实则因媒体的周期性反应导致我们再次被“笑规”吃惊而已。

  校规成了万能的“创可贴”,成了治疗校园伤痛的“首选”。于是这些根本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严厉校规,使学校与学生的“战斗”进一步白热化,反映的是极不明智的本能恐慌,是无可奈何、黔驴技穷的结果。这些校规大都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有着无懈可击的理由,却又不可避免地散发着懒政的味道。怕学生私自离校,要交10000元保证金;为了遏制学生早恋,就对在校并行、共餐“亮红灯”……这说明教育者不仅极度缺乏教育智慧,还有违现代教育应尊重人、尊重法律的基本原则,显然偏离了正常轨道。违反法规制定校规是明显的家长作风,教育者依然故我。

  常言道:教书育人。现在很多学校,升学率压倒一切,学校的精力都集中在教学上,而忽视了育人,教师少有精力与学生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学校习惯做的只是利用校规把学生囿于若干“严禁”、“不准”、”“不能”之内,忽视了学生是一个有思想、有情感的社会人。其实校规的主旨,本应该是给孩子提供一个温馨、有序的教育环境,提升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但是,我们的校规从来就处在一种至高无上的神圣和权威位置:高高在上、说一不二。甚至有学校规定“学生宿舍不锁门,鞋子不宜超过200元一双。”专家表示,这是因噎废食的做法,治标不治本。校方不能仅靠校规严管,愚以为,要让学生增强对自身的认同感,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改变以前形成的不良生活习惯,这才是上策。

  总之,我们不能再让校规成为“笑规”,更不能违反法规。教育的本意,在于师生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上,在良性互动的过程中,实现教学相长。这意味着校规的制订,要倾听学生“沉默的声音”,要正视学生正当的利益诉求。如今,多元和个性观念已成为发展常态,如果校规还停留在固步自封的境地:既不考虑是否和国家法律发生冲突,也不征询相关专家意见;既不举行必要的听证,也不和社会、学生及时互动。校园管理勿太过粗暴,这非但不能“重拳”治理出好校风来,还会制造学生和学校的对立情绪。同时严厉校规对处于青春期孩子造成无形的伤害和侵害,容易造成精神伤害、极端恶性事件,如常见媒体报道学生跳楼等厌世的恶性行为发生。

  针对严厉校规频出,作为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切实履行管理审查的职责,实行校规报备制度,而不能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校规大行其道,应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进行必要的保护。因为在严厉校规中,我们只能看到的是畸形的学校和学生的关系,也与和谐中国、司法中国的愿景跑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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