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奇葩校规打着“为了学生”的旗号

2016年12月20日 07:33   来源:红网   杜建锋

  昨日,一则严厉校规在网上流传。其中“私自离校,要交10000元保证金”“禁止男女生交往过密,包括不许并行、共餐、互赠礼品、直接交流”等规定引学生热议。记者获悉,该校规来自福州左海学校。(12月19日《海峡时报》)

  看到如此严苛的校规,令人仿若一下子回到封建社会。值得注意的是,福州左海学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可能严苛,但“出发点都是为了学生的安全”“为了保护在校女生”“是帮学生临时寄存”。总而言之,只要是“为了学生”,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就是可以随意出台荒唐规定,就可以随意侵犯学生的权益。

  实事求是地说,出台如此严厉规定的,福州左海学校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此前,神木中学为防止学生早恋,祭出了大杀招,“禁止男女生同桌吃饭”,否则开除;而河南省偃师市高级中学的校规更是严到了极致,“男女两次拉手将开除”,据说也是“一切为了学生”。在“为了学生”的旗号之下,学校才出台了此等严厉校规。但是出发点的善意并不能掩饰其伤害学生权益的事实,奇葩的校规折射的恰恰是教育思想的僵化,管理的严苛尽显的是教育权力的滥用。

  对教育工作者来说,其核心理念理应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教育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都应是“为了学生发展”。以此衡量,所谓的奇葩校规显然不在此列。学校要完完整整地实现教育的功能,首要的一点就是尊重学生权益。然而,事实令人遗憾,我们看到更多的是“管”字当先,把学生当作一个个亟待管理与整治的对象,而不是教育的对象,为了“管”,要交保证金,在经济上加以威慑控制;为了“管”,连男女生并行的自由都没有了。哪还有尊重学生权益的半点想法,完全是把教育的圣地当作了管治的家园。

  发展学生个性与潜能,就要为学生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优越的学习环境。这个环境,既包括校园的物质环境,也包括校园的文化环境。如果,一个学生总是在严厉的不能自由呼吸与权益不被保障的环境下接受教育,那么就会对其“三观”的形成产生负面影响。或许,在学生看来,严格管理不过是强制与威权,所谓的教育不是心与心的沟通,而无条件服从学校管理。

  旗号的高大上无法掩饰校规的奇葩与荒唐,如果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并不存在人格与权益的真正平等,而只是管与被管的对象;如果教育者迷失在为管理而管理的迷雾之中,丧失了依法执教的意识,摒弃了教书育人的心灵指向,那么各种奇葩校规就会层出不穷,尊重、信任、宽容、友爱的师生关系就难以真正的建立。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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