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校规,到底是校规还是“笑规”?

2016年11月02日 10:04   来源:中国江西网   庞建明

  近日,有学生反映青岛某高校的校规中,男女生的牵手搂抱行为被算违纪并受处分。对此,校方回应称,既不提倡也不反对学生谈恋爱,但倡导举止文明得体。(光明网)

  “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校制定校规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师和学生的行为进行合理规范,如迟到早退等,本无可非议。毋庸置疑,校规的作用,是为了学校更好地管理、学生更好地接受教育而实行的一种管理条例。

  教育讲究的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强制性的规定也许会适得其反,效果未必就好。学校显然忽略了两点,一是校纪校规只有与法律不相冲突时,才对学校师生有约束力。因牵手而遭处分,显然是对学生基本公民权利的侵犯。二是学校模糊了校规与家规的界限。学生的个人行为,自有法律规范与道德准则去约束,干涉成年学生的个人生活,超出学校的管理范畴,已是越权。

  成都两所高校的“贴吧”很热闹,不少学生在网上发表抗议言论,认为学校管理过严。近年来,奇葩校规频现,诸如“男女同学平时距离不能小于50厘米”,“高校学生谈恋爱要实名登记”,“周末回家住宿需要提供房产证”等,这些校规被人们像“笑规”在调侃。学校对学生价值观的形成,起着“指挥棒”的作用,自然不能擅离职守。因此,学校要解决高中生早恋问题,不能靠校规“围追堵截”,需要学校和老师共同努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开展心理知识讲座等德育教育方式,结合课外活动教育学生,引导学生与同性、异性间正常交往,建立深厚的友谊。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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