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乘机“试错”,监管莫错失时机

2016年12月15日 07:56   来源:红网   丁慎毅

  近日,浙江临安市民柳玉强向记者反映了61岁老母吴宝园参加由杭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和杭州自游天下旅行社共同组织的“长城杯”第二届中老年(香港)艺术文化节,谁料从行程第二天开始被带入各种购物店,当地导游用威胁、辱骂的方式强迫老人购物。(12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8月1日出台,国务院法制办11月28日公布《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具体什么时候新《旅行社条例》正式实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在这个“空窗期”里,要警惕一些旅行社针对《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内容进行“试错”式演练,而为今后违规做准备。

  比如这个活动,今年11月9日已经去过一批,杭州14个县市区一共去了1000多人,这次11月23日是第二批,一共去了900多人。活动收取了980元费用。如果是直接由旅行社组织,任何人都知道不可能有这么便宜的价格,肯定会安排买东西,可恰恰是这个活动是由杭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的,由他们和旅行社签的协议。这就容易被民众误解为老年人体育协会为民办好事。至于这之间双方是否合谋,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却正中旅行社下怀。

  《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三条规定,社会团体组织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员工、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旅游活动的,不属于经营旅行社业务。也就是说,如果将来这一条能够实施,报道中的这次980元香港游7天就是旅行社的一次“试错”式演练,即使查到旅行社头上,也不适用“低价旅游强迫购物“的条款,很显然,因为组织者是社会团体。所以有关单位在组织活动中一定要和旅行社在合同中明确责任,监管部门更要注意这一动向,这也算旅行社从反面向法制办提的一个建议。

  还有的旅行社为了躲避“低价旅游强迫购物”可能承担的责任,又有创新性的“试错”。据云南网9日报道,交200元即可参加鹤年堂养生基地(隶属昆明维鹤欧经贸有限公司)组织的“3天2夜弥勒养生之旅”,昆明维鹤欧经贸有限公司自己注册了昆明维欧健旅行社有限公司,有带团出游的资质。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确实没有强迫购物,而是将老人们召集在一起,关上门窗进行养生讲座。不出所料,老人们被“洗脑”了,“原价3万6千元的产品只要5980元一件”。大家心动了,纷纷掏钱预订。这样的行为很难用《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条款来制约,尽管我们觉得精神控制也是强制购物。这样的“试错”式演练如果躲过监管,其危害可能比直接强制购物更严重。这同样从反面向法制办提了一个建议。

  “试错”还没完。《成都商报》13日报道,游客在峨眉山被旅行社收15元“猴子险”,而经游客核实,景区称并无该险种,只有5元的意外伤害险。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导游不规范的称呼给游客带来了一些误解和困扰,向游客表示道歉。但到底是不规范还是装作不规范,难以自证清白。不过,是否买保险,应该尊重游客的自主权。

  还可能有旅行社在乘车、住宿、吃饭上做文章,比如安排住宿餐饮性价比明显不合理的地方,以此赚取回扣等等。新《旅行社条例》正式实施前的“空窗期”里,可能会有一个“试错”的集中爆发期,监管部门还需明察暗访,及时处理,同时也为新《旅行社条例》的完善做好案例工作。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