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官赖失信”必须零容忍

2016年11月22日 10:43   来源:东方网   蒋萌

  记者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搜索发现,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政府及职能部门“官员失信”案件目前超过1100件,债务主要体现在工程款、借贷款等方面。

  在构建诚信社会的过程中,政府与官员理当起到表率作用。某些地方政府与官员竟然成为欠债不还的“老赖”,让公众大跌眼镜,这是失信失德的恶例,败坏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理当引起重视警觉。

  地方政府与官员个人欠债不还,在性质上有差异,在“执行难”中各有各的掣肘。某些地方的“地方债”问题突出,“没钱还”源于地方财政吃紧、形象工程耗费巨大。官员个人欠债不还,本来与官方行为是两回事儿,却由于某些官员用公权“混搭”私利,用权力关系网影响正常执法。无论是哪种情况,官方背景反而成为“不能依法办事”的绊脚石。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当下,这实在是一种讽刺。

  惩治官员个人赖账与失信,需要权力监督到位,执法不徇私情,这是整肃干部队伍乃至反腐败的重要一环。对于严重失信的干部,不仅应被计入失信“黑名单”,还应被剔除出公务员队伍。这并非是高标准严要求,而是一种底线性的约束。事实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可能被判刑。根据《公务员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违法犯罪失信无德之人,有何资格继续当干部?

  地方行政部门乃至地方政府“没钱还”,涉及一个单位或一级政府的偿债能力。如果地方经济不振、财政持续欠收,谁来为地方债买单?这也是高层严控地方债规模、严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原因。消化存量性地方债务需要时间,需要政府勒紧裤腰带筹资还钱,更要警惕旧债未偿又借新债。这之中,要分清哪些是“刚需性”政府借债,哪些是“浪费工程”产生的欠款,根据具体情况,对主政官员与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重大行政决策,要实施终身追责制,封死某些人乱决策后开溜的图谋。

  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强调,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这表明高层对地方政府与官员失信的零容忍,奉劝某些“官赖”别再怀有侥幸心理。同时,这也考验着法治公平、司法正义的实施践行。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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