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井男童家属医闹的谣言为何大有市场?

2016年11月14日 15:22   来源:光明网   王钟的

  河北蠡县坠井男童的救援行动结束后,事件并未停止发酵。10月10日以来,“家属追打救护车司机”“高额索赔”的网络传言引起热议。为此,坠井男童的家长不得不发布书面声明,称家属从没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也从没打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对此次事故除了悲痛只有感谢。

  出动了60多台挖掘设备,更有成百上千人的直接参与,为营救一名男孩开展如此大规模的救援行动,堪称创下了国内事故、意外救援活动的一项纪录。生命是无价的,对生命的关怀自然不能以物质与金钱衡量。但无论如何,按照人之常情,男童家长对来自社会各界的救助,理应表达感谢与敬意。事发之后,家长“医闹”“索赔”,从情理上根本说不过去,何况导致男童坠井的并非实施救援的医院等力量。

  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散布违背常识和情理的谣言,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同样在近日,福建漳浦县一名男子发现“小偷”盗窃其养殖的家禽后,随后追赶欲抓捕“小偷”,在追赶过程中抓住了“小偷”的衣袖,因为雨天路滑,“小偷”倒在路上并因颅脑损伤而死亡。随后有消息称,“追小偷”的男子被起诉——检察机关不得不辟谣:该男子已取保候审,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救援者被索赔,抓小偷反被起诉,这样的事件都不是社会的常态。但是,正如“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的名言,谣言就这样传播开来了。

  应该说,一些谣言的传播有现实基础,尽管不合常识和情理,却符合人们对新闻事件的认知。比如医闹,现实社会中并不少见,一些患者和家属无理取闹的情节抑或有之。退一万步说,在坠井男童救援中,当地政府和社会力量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固然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男童坠井事件本身并非没有反省的空间,追究责任亦当是救援结束后的合理动作。谣言传播者故意混淆责任追究与救援,人为制造了一种家属“以怨报德”的矛盾。

  至于福建男子“致小偷身亡被起诉”的谣言,最重要是证实死者的确在当时实施了偷窃,对该事件的调查不能脱离以上背景的认定。“男子被起诉”有悖于公众对司法公正与合理的认知,但是,在事实没有清楚之前,下任何判断都是轻率的。传播虚假信息者利用了人们对不合情理的司法行为的情绪——这种情绪在很多时候有助于司法公正,但在很多情况下同样不利于事实的澄清。

  从某种意义上看,在当下这个新闻资讯高度密集的时代,人们对社会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介塑造了一个怎样的社会。所以,尽管“救援者被索赔”“抓小偷反被起诉”多么不合常识和情理,因为是新闻资讯的“常态”,而被人见怪不怪,应有的质疑也就缺失了,谣言也因此大行其道。如果有专业媒体不加求证,轻率地以“网传”“或发生”为名推动这些谣言的传播,会让谣言的传播范围进一步扩大。

  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任何反常识的新闻都能得到有效传播,但是每个人的头脑都要保持一份清醒——绝大多数人不是时时刻刻都生活在新闻之中的,常识和情理仍然是判断绝大多数事物的标准。新闻或许常常有悖情理,但是新闻媒体不能反常识,对事实的调查和求证仍然是新闻媒体的首要职责。网上一有风吹草动就着急报道和传播,那不是专业新闻报道的行为,而只有传谣者乐见其成。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