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环境问责需要常抓不懈

2016年11月11日 07:2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期,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河北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调查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487名责任人实施问责。被问责的责任人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4人、诫勉谈话117人、免职或调离1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的表现之一,就是严厉问责。此次河北省487名责任人被问责,可以算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问责之最”了。从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来看,相关官员或责任人确实该被问责。比如,该省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局、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监督检查不到位、把关不严,致使应淘汰的烧结机被违规认定并予以保留。违规问题清清楚楚地摆在那里,唯有依法严厉问责,才是对法律的尊重。

  一次性问责487人更像“批量式问责”,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违法违规的责任人太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了问题线索,有关方面更加重视,对环保违规“零容忍”。但是,问责之后,大家更关心空气质量改善的问题。毕竟,对百姓来说,这才是判断问责效果的主要标准。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污染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有着深层次的问题,比如,产业问题、体制问题等。既然如此,就不能指望只靠一次“批量式问责”彻底解决多年形成的环保顽疾。改善空气质量要打一场“持久战”,问责这种倒逼措施也需要“长征”,且要与空气质量变化保持“同步”,做到随时鞭策。(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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