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和多个地方的审计结果揭露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保障性住房大量空置、建设资金被闲置、骗取保障房资格等。这些问题实际上是一些地方和单位重数量轻质量、重建设轻管理的后果,阻碍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目标的实现,应加快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并切实强化问责机制。
在建设方面,一些地方片面单纯追求任务数量的完成,忽视保障房规划、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导致保障房使用功能和质量存在缺陷,居民生活、出行不便,大量房屋空置。
在资金方面,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财经纪律松弛,资金申请审批和拨付使用环节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审核审批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在分配方面,违规获得保障资格的现象仍有不少,包括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了住房保障、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没有按规定及时退出。
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还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这个保障网络必须织密织牢。一方面,应健全完善住房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住房保障范围、标准和模式,严格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努力推进住房保障精准化。
另一方面,对各地保障房建设的考核,不仅要关注数量,还要紧盯质量,也就是保障房是否真正起到了促进百姓安居乐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各地在保障房的规划、选址、配套、分配等方面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合理、分配公平。
同时,应加大对保障房使用、管理的检查监督和问责处理力度,防止责任“空心化”,杜绝违规分配和使用保障性住房。对于骗取保障房资格的情况,既要对骗取者进行处罚,也要追究涉嫌失职或者腐败的官员责任。
群众利益无小事。各地各单位应该把保障房建好用好,把好事办好,真正惠及百姓。我们也期待着审计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少。(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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