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不缺钱”折射校园暴力缘于家教缺失

2016年10月17日 10:52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北京航空旅游专修学院的两名女生果果和陶陶,在宿舍遭多名女同学殴打,果果嘴角被撕裂、身体多处受伤。15日,大兴区黄村镇派出所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事发后,打人的女生小飞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她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警车及警察照片,并配有“已经对警车免疫”“这次几日游”等调侃性文字。(10月16日《京华时报》)

  家里不缺钱,就成了对同学施暴的理由,还振振有词,不思悔改,令人惊讶。毋庸讳言,这样的孩子缺家教,家风也令人堪忧。所谓环境塑造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当家长对孩子疏于管理教育,孩子成了“野孩子”,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会受不良影响,变得野蛮、不讲理、缺人性。这足以说明当家长的存在严重失职,对孩子漠不关心。而对孩子成长最不利的是,当孩子惹祸以后,家长并不教育孩子,只是拿钱“摆平”,则是对孩子的纵容,也只有家长漠不关心和纵容,孩子才会是非观念错位,炫耀打人、坐警车。

  校园暴力发生在象牙塔,但根源在家庭教育缺失,所以,治理校园暴力,不只是要严惩施暴的学生,还要连带责问家长。相关部门要对其家庭教育情况的调查,对家长责任进行追问,了解家庭内幕、家庭教育境况。如果家长存在教育缺失,致使孩子生性野蛮、暴力,则要训诫家长,警告其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尽管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子不教,父之过”的传统家教遗风不能丢,何况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长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追溯家庭教育,当成惯例。

  家风看似社会层面的事,但是,家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成长,所以,对家风问题不能只停留在社会道德层面谴责而无所作为。事实上,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家风也是法律层面的事。2013年实行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而且,法律还规定,如果监护人包括家长不能尽到监护责任,则可以依法剥夺其监护权。

  紧盯监护人,责令监护人尽到法定责任,矫治了家风问题,则从源头揪住了校园暴力的命门,打中了校园暴力的七寸,起到了治本功效。当家长尽到了监护义务,未成年人得到家庭的关爱和教育,未成年人就不会在暴力的邪恶路上狂奔了,戾气就消失了,校园暴力就失去了存在的“基因”,学校再加以引导,杜绝学生在校园里抽烟、酗酒、打牌赌博,严查结帮拉伙等校园“小江湖”现象,校园暴力现象就会大大减少,甚至没有。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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