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校园暴力,要打组合拳

2016年06月12日 09:44   来源:东方网   江曾培

  日前,一则发生在陕西洛南的校园暴力视频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视频中,一名瘦小的女生被逼靠在厕所墙角,外套被扒下来并被几个女孩轮流扇耳光、踢踹。稍前,山东日照一中学也发生过一男生对同学暴力相向,连续踢踹并打脸,还有围观学生要被打同学舔干净鞋上秽物。

  类似的校园暴力欺凌事件近年在多地发生。邯郸26中女学生吴华被同校七八个女生多次暴打、折磨,被送进医院。广东开平的一位初二女生因为得罪了校园里拜把子的七姐妹,被掳到一家宾馆关押。4月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指出,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频次密集,数量很大。对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4-7月各校开展治理,9-12月开展专项督查。

  提出了“专项治理”自然很好,相信也能取得一定成效,但要根除校园暴力,摧毁这样的“恶之花”,需要进一步加强重视,多方用力。

  校园是社会的缩影,校园暴力的滋生受着社会“炫暴”的影响,就如同社会的“炫富”摧生校园内的金钱崇拜一样。当今一些媒体平台,通过作品和游戏肆意传播“很黄很暴力”的文化垃圾,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影响是严重的。据统计,目前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其中一些在违规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产品,造成平台里纸醉金迷、炫耀财富、争强斗狠、暴力相向的丑恶现象蔓延横行。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的“扫黄打非”,尽量减少对青少年的污染。

  同时,要改善家庭教育。有专家在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调研中,发现大多数施暴的孩子都有类似的家庭环境,例如曾被父母暴力对待、家境优越通过金钱“收买”同学、父母有权有势等。“很大程度上,校园欺凌根子在家庭”。古话说“养不教父之过。”重视改变“父之过”,使青少年在家庭里不受暴力文化的毒害,也是避免成为“恶之花”的重要一环。

  自然,学校更要加强教育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培养学生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大力提高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不以“炫爆”为荣,而以“炫爆”为耻。同时,建立健全校园暴力事件定性和责任追究常态机制,加大对青少年行为矫正的执行力度。社会、家庭与学校三方共同努力,打个漂亮的组合拳,当可有效地遏止连续不断出现的校园暴力。

  对别人施暴,是法律所不容的。不过,对未成年人,是网开一面的。现行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样的规定,自然有保护未成年人的积极作用。只是根据现在青少年成长期加快,施暴现象增多的情况,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代表提出,可考虑将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适当提前,用法律之剑更好地制约校园暴力。我以为,是到了从法律层面设立与完善符合未成年人惩治制度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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