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女教师患癌被开除 孰是孰非?(图)

2016年08月19日 13:46   来源:东方网   陆敬平

  58岁的刘宏是一位父亲,也是一位晚期癌症患者。这两天,他整夜睁着眼,情不自禁地翻看女儿的手机。看到别人发给女儿的微信——《在兰州一所大学教英语的她,在患癌后就被开除了》,泪水止不住地往外涌。

  女儿刘伶利正是这条微信的主人公,可惜她永远看不到朋友发来的微信了。8月14号8点多,因为癌症并发心脏病,在甘肃省人民医院的病房里,32岁的她离开了人世。(8月19日讯《中国青年报》)

  一位地方领导就任新职时说,家中没病人,牢中没亲人,就是幸福。这句话道出了无数人的心声。可人食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人生病后就要治疗,而且良好心态也很重要。生活中,人一旦得了重病,除了亲友无微不至的关怀外,还有来自单位领导和同事关怀和祝福。这些也是鼓励患者树立战胜病魔的信心的重要因素之一。可是,看了大学女教师患癌被学校开除的这篇报道后,既为青年女教师的不幸离世感到惋惜,更为学校的冷漠感到愤慨。

  大家知道,大学是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竟然发生这样的事件,无论是有啥理由,都不应该这么做。当然,如果我们把女教师之死归结于学校的冷漠未免太过武断,毕竟在现时条件下,有些癌症一旦扩散或者是晚期患者,人类还无法攻克。女教师之死显然是属于这种。但是,学校的做法对女教师在世时所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可推卸的事实。本来,年纪轻轻就身患癌症心情可想而知,再加之因此遭学校开除无异于雪上加霜,导致病情加重是必然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会给素不相识的弱势群体伸出援手,送去社会温暖和关爱。何况患者还是我们单位职工,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道义的角度来说,都应最大限度的给患者送去关爱而非大棒。特别是校领导的一句“别给我哭见多了”更让人冷到骨子里,人们不禁要问,这还有人性吗?别怪我张口骂人,要知道这不是我个人的看法,而是广大网友的共同看法。从搜狐网刊登这一消息后10多个小时,就有4万名网友参与,发表评论7000多条,一边倒的都是对该校领导做法的质疑和骂声就足以证明。

  也许该校领导会感到委屈,或者认为以旷工为理由认为作出开除决定是对的。不错,按照劳动法要求,职工无故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单位可以对该职工予以除名处理。可是,女教师刘伶利并不是无故旷工啊,身患癌症必须要检查治疗,还怎么到学校上班?即使刘伶利有过错,采取的事后请假的方式,但这也不至于开除吧。学校这么做置劳动法于何地?又怎能服众?

  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职工身患癌症,学校出于道义起码应该去人探视和表示慰问一下,可结果却是一次都没去,怎不令刘伶利和所有教职员工寒心?这样的单位还何来凝聚力?为此,刘伶利在世时与家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是理所当然的。对此兰州中院二审判决“交大博文学院以此为由开除刘伶利并解除与刘伶利的劳动关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认定交大博文学院开除刘伶利决定无效,双方恢复劳动关系正确,本院予以确定。正像刘伶利的代理律师蔡翔看来,开除是一种纪律处罚,学校的行为是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恶意解雇。“这是一种逃避企业法定义务的行为,刘伶利的要求很低,就是医保别停,能够减少自己看病的经济负担,可是学校还是把她开除了。兰州中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认为解除刘伶利劳动合同违法。”

  刘伶利走了,是带着对工作和学生的眷恋以及对学校失望走的。也有有人会说,人死后一了百了。但笔者不这么认为,对于这起案件学校理应执行法律的判决,尽可能以积极的态度抚慰刘伶利的家人,同时维护法律尊严,管理趋于人性化。这件事社会各界也应就此反思和警醒,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以人为本。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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