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丁”这个职业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修整那些没按“既定轨道”生长的植物,通过对它们一次次地美化而将之“带入正轨”。曾几何时,“园丁”也被用以指代老师,但如今这些“园丁”们,恐怕想要“修剪”前,还要问问“规定”同不同意了。
近日,教育部官方微信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在拟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11月19日《京华时报》)
对学生,学校似乎有权开除学籍。从小学到中学,恐怕每个人都看过不少因为考试作弊或者其他原因被通报批评,或者受处分甚至被开除的人。但无论以前怎样处理,还都只算是学校内部无言的共识,但现在,教育部却把它放到了台面上,一纸公文下来你不做也得照做。值得商榷的是,到底是论文造假算失信呢?还是考试作弊算失信?是不是抄别人的作业、撒了次谎都算失信?这新出台的管理规定中所说的学生“学业诚信”、“学术诚信”并没有给出一个量化标准,具体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失信行为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一切都要以学校单方面的规定为准,这无疑给了学校方面过大的自主裁量权。有网友调侃说:“那以后给女生买包子都得小心了,万一问你有没有给女朋友买过东西,你随口说个没有,估计就要和学校说再见了。”
另一方面,这种针对性过于明显的管理规定也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学生失信了要开除学籍,那往小了说,老师失信是否要取消教师资格?校长失信是否要强行免职?往大了说,官员失信又是否应该罢免官籍呢?也许有的人又要说了:诚信对于学生和社会人不同,学生时代就缺乏诚信那以后还得了?那笔者也不禁反问:若是在学生时代因缺乏诚信而受到了及时的教育,而不是被立刻放弃甚至失去受教育的权利,是不是要比“以毒攻毒”要好得多呢?毕竟强行“以毒攻毒”有可能酿成更大的惨剧。因此,没有一个能服众的、在法律框架内的统一量化标准,只能让人觉得教育部和校方有点儿“宽于己,严于人”了。
学校本就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大学更是应该给学生们塑造正确的三观、培养学生的独立人格,来为他们将来步入社会打好基础的地方。无论是受教育还是学做人,都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长短因人而异,但总要循序渐进。若是在这过程中一步走错就一棍子打死,把一个个“半成品”当成是无可救药的垃圾能扔多远扔多远,恐怕不仅起不到“修整杂枝”的作用,还会让这些“植物们”歪长得更加疯狂。
另外,诚信不是这样死命令出来的,整个社会的良好风气才是根本。一个学生没有诚信了就把他从学校里除名“扔到”社会里,长此以往,社会上没有诚信的人只会越来愈多,社会风气也只会越来越差,等到下一辈的学生进入学校,恐怕要面对的是一年比一年差的诚信氛围。这样的恶性循环只能将之扼杀在它开始的地方,在哪失信了就在哪教育回来,而不是一味地放弃与侮辱,毕竟有句老话叫做“物极必反”。
因此,遇到学生不讲诚信,别急着开除,先给他的“失信”定个性,只要没有犯下什么十恶不赦无法原谅的大错来,能教育的还是尽量教育教育吧。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