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阳伞夺命”要荫凉要速度却漠视安全风险

2016年07月20日 11:13   来源:南方网   杨朝清

  近日,广东廉江市安铺镇安顺路发生一起离奇车祸,一骑摩托车女子被折断的遮阳伞刺中喉咙,当场死亡。据知情人士透露,女子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可能车速较快加上风力较大,其车上的遮阳伞被风拦腰折断,女子连人带车摔倒,可悲的是折断的伞柄竟直插其喉咙,造成大量出血。(7月19日《南方日报》)

  对于那些难以承受小汽车花销的社会中下层来说,成本低廉、灵活方便的摩托车、电动车便成为他们的“次优选择”。太阳当空照,寻找荫凉便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刚需;给摩托车、电动车装上太阳伞,便成为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加装遮阳伞成本不高、易于操作,却能够给人们带来荫凉;这种看似理性的行为选择,却隐伏着安全风险。不论是遮挡视线、转弯时后视镜看不清楚车后情况,还是改变车辆原始结构、在快速行驶中遭遇大风天气容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抑或遮阳伞加装在车前部犹如一把“刀”、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会刺穿驾驶员的心脏或者颈部,“遮阳伞夺命”看似危言耸听,实际上却是令人震惊的坚硬现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装遮阳伞是违规行为。“高度距地面不能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过0.3米”,这样的“紧箍咒”,往往沦为“稻草人”,难以发挥应有的效力——违规成本过低,让社会规范缺乏震慑力和约束力。

  在实用主义和工具理性大行其道的当下,加装遮阳伞的人们为自己的失范行为找到了理由哪怕是自欺欺人的理由。农民在田间地头劳作会避开阳光的暴晒,驾驶员完全可以等阳光的强度小一些了再出行,或者选择其他公共交通工具;退一步讲,即使加装了遮阳伞,如果驾驶速度慢一些,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正如杂文家刘洪波所言,现代社会的最大瘾疾,不是海洛因、电子游戏,而是速度追求。每个人在每件事上都在往风驰电掣的频率上走,“不耐烦”是当代人的共同秉性。对他人不耐烦,对自己不耐烦,一切费时间的事情都会引起心理上的烦躁。争分夺秒的“赶时间”、“不愿意等待”,显然背离了张弛有度、快慢有序的交通规则;尽管这让有些人享受了“速度与激情”,却让他们进入危险的边缘地带。

  加装遮阳伞,享受了荫凉;追求速度,带了了快感和成就感,两者都忽略和漠视了安全风险。层出不穷的“遮阳伞夺命”,错得让人痛心不已。在这个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的风险社会,任何人为可控的风险因子,都是我们努力消减的对象。给加装遮阳伞说“不”,给“速度烦躁症”说“不”,让出行更有安全、更有保障。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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