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王府井商圈出现的一个少年半裸雕塑引发网友热议。另外,常营一家购物中心楼下也有让人吐槽的雕塑作品。与传统意义上的审美观念不同的是,这些塑像的尺度有些超乎寻常,而且多数人认为塑像本身的“美感不足”。这不免让人提出一些质疑,安放这些雕塑在商业场所是否妥当,究竟是艺术还是“商业噱头”?(6月30日《北京青年报》)
就雕塑艺术本身来说,尺度大一点甚至争议大一点,都是允许的,没有必要见裸思淫、凡裸必讳,况且,王府井商圈这些雕塑,也没有裸露到低俗与不雅的地步。不过,王府井的这些雕塑引发的争议,并不在其艺术性,而在其环境性,其争议的有两点,一是让人看不懂,二是放在商业场所,“少儿不宜”是不是妥当。
的确,艺术是分场合的。比如,这些雕塑如果放在展览馆,它就是纯粹的艺术品,带着强烈的艺术个性,观众可以喜欢也可以不喜欢,但往往都会包容。然而,放在购物中心,它们是商圈的一部分,艺术与商业环境只有相互协调,才可能产生美感,同时,还不免带上一定的公共性,必然要迎合大众的普适审美取向,否则,必然会招致非议。推而广之,雕塑本身或许是艺术品,但在城市并非摆在哪里都合适,就象人穿睡衣一样,哪怕包裹再严实,也只适合家里,而不宜跑到外面。城市环境的差异性决定了承载雕塑的艺术局限性,比如公园、广场、学校、商场、艺术馆、博物馆等,地点不同要求各异。
城市雕塑反映城市文化品位。城市的文化品位是城市环境骨子散发出来的气质,任何外在形式都离不开人文环境的土壤。雕塑外在的是艺术形式,所要表达的才是文化的内核。如果雕塑只是片面注重外在的形式,在具体的环境中,想表达什么含糊不清,必然沦为缺少灵魂的艺术装饰,折射出一种文化的浮燥。特别是商业场所这样特殊的场所,如果缺少对商业文化的深层考量,引入艺术简单的拿来主义,艺术往往成为一种道具,乃至是出于广告宣传的“噱头”。王府井商圈的这些雕塑,揩了艺术与色情争议的油,引发“商业噱头”的质疑在所难免。
不能忽视了城市雕塑环境兼容性,去追求形而上的艺术。提高城市文化品位,运用雕塑艺术形式是件好事,发生争议也是成长提升的过程。但是,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更在于提高居民与行业的文化意识与文化修养,因环境而营造独有的文化环境,理性的选择艺术形成、表达主题,为我所用,让雕塑与整体文化氛围融为一体,这真正需要的是文化自觉。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