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不应传播“性谬论”

2016年06月27日 07:09   来源:成都晚报   江德斌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晒出江西省某高中生性教育教材出现女孩婚前性会被认为“下贱”等字眼,被质疑侮辱女性。此前,该教材出版机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认为,因为“下贱”有加引号,并不能算侮辱女性字眼,25日,从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正在对该教材进行修订。(据6月26日中国江西网)

  引起网友争议的内容是这样的,“婚前性行为,对于女孩的心身危害尤其巨大。女孩因爱献出身体,并不能增加男孩对她的爱,还会被‘征服’她的男孩认为她‘下贱’,发生性关系反而会使女孩失去爱情。”这段教材的小标题是“性罪错对青少年的危害”,可内容却完全针对女孩子,指责女孩子不应有婚前性行为,否则就是人格“下贱”,会遭遇种种悲剧。

  显然,这段内容仍然停留在上世纪的性教育思维,彻底否定婚前性行为,用各种冷酷、歧视字眼,恐吓女孩子,完全失去了男女公平的性教育原则。这样毫无科学理性依据的观点,却堂而皇之被写入《高中生科学性教育》教材,必然会遭到当代学生的嘲讽,以及公众的质疑。

  婚前性行为虽然不被社会主流意见所支持,但公众越来越宽容对待之,不再视其为异端。毕竟随着时代的发展,两性关系呈现多元化趋势,连同性恋都逐渐在被公众接受。现在性成熟的平均年龄提前了,初次性行为的年龄也随之提前,这是正常现象,符合生理发展规律,教材应该正确面对事实,而不是继续拿落后的性观念,去套用在新生代的性教育上面。

  我们的性教育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在面对性教育问题时,仍然羞羞答答不敢直面,或是偏重生理知识,而避讳性知识,令性教育这门严肃的科学知识,无法得到正当教授,各种谬论反而被广泛流传。处于青春期发育阶段的学生,对性知识有本能的了解欲望,在课堂上得不到正解时,往往只能从网络上去寻找,难免会被谬论误导。

  科学理性的性教育,应该是向学生和公众传播正确的性知识,告诉大家需坦然面对性行为,要尊重对方的选择和决定,做好思想准备和安全防范措施,不要听信性谬论、伪科学。与其一味诋毁女性、排斥婚前性行为,倒不如做好性科普工作,普及性安全常识,减少未婚女性意外怀孕、流产事件,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才是更为重要的。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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