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陶小莫
尹卫国
日前民政部公布第八批84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至此,今年3月以来已经有748家“离岸社团”“山寨社团”被民政管理部门公开曝光。(6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山寨社团”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被民政部曝光的这两类社团属于打着“中华”“中国”等国字旗号的,在全国“山寨社团”中或许只是九牛一毛,各地以省、市冠名的“山寨社团”也大量存在,全国究竟有多少没有合法身份的“山寨社团”?目前或许只能用不计其数来形容。
从已曝光的“山寨社团”看,文化艺术领域成为“重灾区”,如第八批84家曝光名单中,涉及书法、美术、摄影、教育、易经等文化艺术类社团超过50家,“山寨社团”为何青睐文化和艺术?道理不难揣摩,随着人民群众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很愿意在文化艺术方面投入,培养艺术“细胞”,文化艺术市场“钱途”无量,骗钱容易。
形形色色的“山寨社团”,目标只有一个,骗钱。民政部公开曝光的良苦用心及目的之一,就是提醒企事业单位及公民谨防上当受骗。但目前来看,曝光似乎并未打中“山寨社团”的“七寸”。据媒体调查,一些“山寨社团”仍在从事会员招募、会议组织等活动,如被曝光的“中华传统文化研究会”,最近又在发展会员,每位会员一年缴纳会费260元。可见仅有曝光,火力还不够。
笔者以为,清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要曝光更要除根,坚决铲除其生存土壤。这需要多管齐下,首先,民政部门要联合媒体、金融,以及工商、文化、公安、法院等管理执法部门,形成共同治理的合力。其次要依法取缔这两类非法社会组织。“离岸社团”属于在境外注册的,“山寨社团”属于没有履行任何注册手续,表面看,这两类社团在我国民政管理部门都未依法注册登记,似乎不存在取缔之说,实则不然,这些非法社团客观上已经存在,而且在开展活动,曝光只是行政手段,公开取缔,宣布这两类社团的所有活动属非法行为,既合法、合规、合理,也非常必要。此外,要封存、冻结这两类社团的银行账号,斩断资金链,从经济上“断饮”。要封掉“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国内办公场所及“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名称、招牌等。对继续进行招摇撞骗的非法社团,要依法追究责任,直至刑责,同时还可考虑依法限制非法社团负责人的高消费活动等。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