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墓活人墓陋习难改,难在何处?

2016年04月01日 13:39   来源:光明网   郭文斌

  清明前夕,福建多地民政部门部署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但“新华视点”记者在沿海一些地方采访发现,不少豪华墓、活人墓等仍在顶风修建:占地3000平方米的豪华墓,祖孙四代的“寿位”提前安置好;生意不好,不少村民把祖坟进行豪华装修来“改改风水”;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内,依然隐藏着不少豪华墓。(3月31日 新华社)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提供的数据,去年以来,全省共整治违规坟墓3.3万多座,其中豪华墓166座,活人墓582座。既然整治了这么多,为何仍然挡不住豪华大墓乱建之风?道理很简单,一方面是因为整治是一阵风,或是为了应景,另一方面是因为缺乏有力的惩罚措施。这边刚整治,那边立马修复,和执法人员逗乐,如此整治,又如何杜绝豪华墓活人墓?

  1997年出台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地建造坟墓。显然,整治豪华墓活人墓不缺乏依据,缺的只是执行力度。

  据了解,有家族占地3000平方米建20多座活人墓,修墓者是当地一名企业家,除了出资购买墓地外,他还出资上百万元,在黄土山上修了一条900米的水泥路。如此大规模的动作,难道一定要赶在清明前才去关注?而在国家5A级景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则藏着豪华墓群,发现又有何难?

  豪华墓活人墓盛行,也带来厚葬之风盛行,不仅相互攀比,奢侈浪费,而且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的环境,造成了环境污染。

  对于豪华墓活人墓,福清、泉州等地民政部门负责人提出要疏堵结合,一方面完善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出台激励奖励措施,鼓励墓属将骨灰迁入公墓或骨灰楼堂安葬、安放;另一方面对于违法占地建豪华墓、活人墓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拆除;明确乡镇、村“两委”以及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职责,对于失职人员严肃追责。话说得头头是道,让人感觉当地干部思路清晰,可再好的思路也要落实到行动上。同时难做的还有打击,能否做到严厉,这实在要加上个问号。试想,一般情况下,建豪华墓活人墓的多为权贵,要么有钱,要么有权。执法部门要打击,又谈何容易?而泉州市民政局居然表示,目前还在调查摸底、制定具体方案阶段,恐怕等过了清明之后,也就不了了之。

  豪华墓活人墓陋习难改难在何处?难在执法无决心无恒心,不敢严厉执法,法律的尊严能否维护,执法部门需要用行动去回答。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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