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发评论成被告的警示(图)

2016年02月02日 11:26   来源:东方网   李冰洁

  张先生(化姓)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了一个关于一家物业公司的新闻链接,并发表看法,认为物业公司做假账、乱收费,与黑社会有勾结。物业公司认为他的说法并不属实,造成不好的影响,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他告上法院。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物业公司败诉,但也认定张先生的做法主观上存在过错。(2月1日《现代快报》)

  张先生的本意或许发泄一下心中的牢骚,就像平日里几个朋友聊天一样,聚在一起谈谈对某事的看法,是再平常不过事,甚至是一种习惯,但是,张先生万万没想到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牢骚会惹上官司。这不只是让张先生感到“意外”,对其他人也是一种警示,值得记取。

  在智能手机和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无处不在。微信朋友圈看似相对私密的空间,朋友圈里只那么几个人,但它其实是开放的空间。因为此朋友圈与彼朋友圈存在交叉现象,就像链子一样,一环一环的串起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朋友圈链条,无限延伸。所以,即使只在自己的朋友圈里晒一条信息,但是,如果这条信息有特点,比较抢眼,很快就会被转发,转瞬间成几何级增长,结果,地球人都知道了,而当初制作和发送这条信息的人可能还没意识到,也没有想到。

  基于朋友圈的基本特点,发一条普通信息或许无所谓,但是,如果是一条涉及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等信息,那么后果不堪设想。若是一条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则涉及侵权,对他人造成难以想象的伤害,受害者如果要追究责任,那么发布信息者吃不了兜着走。若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首先问一问自己赔偿得起吧。若是一条国家机密信息,就等着坐宾吧。

  因此,如果不希望这样的倒霉事降临自己头上,那么就请学点法律常识,有点法治意识,学会遵守法律规则,尊重他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守住“微信十条”的“七条底线”,不要太随意了,动辄在微信朋友圈里搞各种晒,也不要太好奇了,见到信息就转发,如果是一条虚假的信息被转发,并引起强烈舆论反响,造成大的社会影响,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麻烦很快就会找上门来。

  所以,微信虽好,朋友圈也许很有意思,但是,微信朋友圈也是一个相对开放公共平台和空间,充满安全和社会风险,如果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又没有树立较强的法制意识,一次轻率的行为可能使自己陷入是非泥潭,真正一失足成千古恨。尤其当下要过年了,朋友聚会多,各种信息也多、自创的段子多,发或转发微信一定要小心。

  世上只有“预防针”,没有“后悔药”。在信息时代,自由地享受各种便捷信息的同时,一定要管住自己手,在发或转发微信时先拷量一下是否存在法律风险,自己给自己打好预防针,避免惹是生非,这叫小心驶得万年船。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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