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省政协大会开幕,不过从开幕大会到下午分组讨论结束,作为广东省政协委员的周星驰都没出现。省政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周星驰已向大会提交了请假条。据了解,“星爷”做省政协委员四年来,没有一次从头到尾参加完大会的所有议程,不是迟到就是早退,而且提案也没有一件。(1月24日《信息时报》)
政协委员履行职责,主要的方式就是提交提案、全程参会,以及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星爷”4年委员生涯,没有提交一件提案,参会不是迟到就是早退,估计视察调研就更“没有时间”参加了。作为影视明星,周星驰是称职的,但作为省政协委员那绝对是失职的。像周星驰这类失职的明星政协委员,有国家级的,也有省市级的,媒体每年都能拎出来几个,每年都会引起热门讨论。但是,这一问题似已成顽疾痼疾,年年讲,还是年年有。
其实,不能履职尽责的两会代表委员,也并非都是文体明星,其他界别、行业的人士也不少。别的不说,近年来一些官员利用两会时间拜码头的现象就屡见不鲜。只不过,像周星驰这样的明星委员更容易引起受众的关注,媒体想抢个卖点而已。
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政协委员应是各个界别的代表性人士,在本界别内有一定的影响力。按照这个规定,周星驰是完全符合的。但是委员协商产生(不是选举)后,是来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是要反映本界别人士和民众诉求的。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你在界别中的影响力再大,那也是失职的。
近年来,各地也在尝试建立委员的退出机制,比如几次没有参加会议,几年没交提案就劝退等等。但是,这样的机制目前还是零打碎敲的,还很不完善。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委员失职的问题,还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并将之上升到《政协章程》中。有了严格的制度,不管是谁,履职不尽责就得走人。你“工作忙”,那就忙你的“工作”去好了。
《信息时报》在报道周星驰失职政协委员的新闻中,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记者向省委统战部了解推荐周星驰作为政协委员的经过和原因时,相关负责人表示,名单按政协章程产生,对于名单形成的程序不作公开报道。”这个程序为什么不作公开报道,“相关负责人”没有说明,但委员既然是按《政协章程》产生的,为什么又不能做公开报道呢?公众不能从公开报道中了解程序是否“正义”,又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督呢?而没有有效的社会监督,是不是造成一些委员屡屡失职的原因呢?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如果在委员推荐过程中出于某种“不作公开报道”的考虑,不仅有违“三个自信”,也会让被推荐的某些委员“拿大”,不仅不愿履职尽责,甚至根本不把政协放在眼里。从这个角度讲,要根治委员失职的痼疾,还要从委员产生机制的公开透明着手。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