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就拆”的教学楼该问责吗?

2016年01月06日 13:36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

  针对网曝广西一教学楼刚建好就被拆除的消息,南宁教育部门5日回应称,这一学校由开发商全额出资建设,目前尚未竣工验收也未交付政府。开发商方面表示,在自检过程中发现一栋教学楼出现沉降,为彻底消除隐患遂决定拆除重建。

  新楼才建好,转眼就拆了。无论是谁埋单,看着也让人心疼。因为不管怎么说,从社会资源层面来看,始终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钱是企业的,资源是大家的。

  据说这教学楼是“企业在自检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由于学校所在区域地质情况复杂,该教学楼出现沉降,虽经专家鉴定未对后续使用及主体结构产生影响,但为彻底消除隐患,集团还是决定将该教学楼拆除重建。果真如是,板子打在企业身上,也实在冤枉。赶在“楼歪歪”、“楼脆脆”之前,不花财政一分钱,壮士断腕、自我纠偏、防患未然,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相较于拿竹片当钢筋、在水泥里掺粉煤灰的,这大概算得上“良心企业了”。孩子没事,新校平安,自拆自建,企业也算不得丧了天良。

  不过,就像《桃花扇》里唱的,“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楼塌了”,拆拆建建,总非正常。比如,开发商虽然“自掏腰包”,但在去库存的背景下,资金链压力未必很小。当然,开发商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最后还得转嫁到业主的房款支出里。平白无故拆了新楼,总不会当真皆大欢喜。

  更大的追问在于权力层面:一则,楼沉降了、楼拆掉了,竟然是开发商启动“自检程序”发现的,那么,作为百年大计的“百年大楼”,教育职能部门不该跟踪监理吗?楼房的质量安全问题,开发商发现了,监管部门知觉了吗?二则,据称,“集团投资1.9亿元建设这一初中,于去年8月初步建成”。开发商自检就发现有楼沉降严重,那么,其他大楼都安然无恙吗?或者说,在教学楼等基本设施的质量安全上,定性安危与否的话语权,莫非只攒在逐利的开发商手上吗?再说,既然是配套校园建设,从立项到审批,从建设到运营,都该有个时序节奏,有了问题就拆了重来,“预计2016年6月能完成重建工作”——这样的节奏,会否影响学区内孩子就近入学的便利呢?

  正如媒体总结的,这些年来,各种“短命教学楼”轮番登场: 2013年3月4日,贵州省凯里市第三中学综合楼外廊地坪突发局部塌陷,致7名学生受伤住院,而该楼投入使用不到半年。2015年7月,湖南耒阳市一教学楼使用三年成危房。前车之鉴并不远,还是建起了一栋迅速沉降的教学楼,尽管没有衍生出师生安全层面的大祸,但仍有必要追问一声:地方监管部门在学校建设上,操了多少心,尽了几分力?

  建了一年,人还没住,就拆为废墟了。南宁的这栋教学楼再次刷新了“短命教学楼”的历史。财政没损失,人员很安全,但,如此游戏般的规划建设,让人窥见的,岂止是安监层面的短板呢。楼没了,问责清单该出现了吧。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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