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亚萍教授”何以触发舆论风波

2015年12月09日 07:22   来源:法制日报   叶 泉

  这两天有关前乒乓球世界冠军邓亚萍受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一事,引发了舆论的轩然大波,为此中国政法大学不得不两度回应。12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再次作出《关于聘任邓亚萍女士为学校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的相关说明》,表示学校聘任邓亚萍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严格遵守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聘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公布了该办法。

  应该说,这个说明是针对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要求公开聘任邓亚萍的程序所做的一个正面回应。毕竟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最高的法学学府,非常懂得说服舆论要从合法性上入手,合法性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据中国政法大学聘用兼职教授暂行办法,受聘兼职教授应具备的四项条件,邓亚萍的资历大概是没有问题的,而在聘任程序上,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的两次回应,也可以看出聘任邓亚萍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基于此,在主流舆论上应该可以平息“邓亚萍教授”的风波。

  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并没有对大学聘任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等有明确规定,聘请此类教授大多由各大学自行规定,也就是说此类权力被下放给了各大学自己,这体现了大学自治的精神。事实上,对高等院校来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行使自治的权力,发挥教授学生民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是非常必要的,过度行政化会制约学术自由、思想创新。所以,大学自主聘任兼职教授,只要不违反学校的管理规定和程序,完全属于大学自治范围内的事情。这种自治权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然而话又说回来,为什么舆论会对“邓亚萍教授”的事情反应如此强烈呢?原因大概有两点:首先,我们刚才已经说过大学理应有一定的自治权,但是有权不能任性,自治权也是一样。近年来,各大高校争着向名人发聘书,不管有没有资格都拉到高校里来做个兼职教授,六小龄童、李修平、周星驰等都曾在一些著名的高校兼职过。甚至还有高校曾经聘请王立军做兼职教授,王立军出事后学校也跟着尴尬不已。

  有时候这种聘请兼职教授的行为更像一种互惠的交易,名人通过这种兼职给自己披上一件“文化人”“知识分子”的外衣,而高校利用名人效应扩大自己的影响。高校与名人的资源互换、互补已经引起了人们的不满。这种交易看似互惠,但实质上吃亏的是高校,因为高校的学术尊严和自由民主的精神是多少金钱和利益都换不来的,在追风聘请名人做兼职教授的过程中,高校动摇了自己的学术根基和信誉基础。所以,高校行使自治权,更要自律、自重、自省,不能为了一点眼前利益迷失了自己。

  其次,人们反对邓亚萍兼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还因为她自身的原因。邓亚萍是一名优秀的体育运动员,她拼搏奋进的精神不仅表现在运动场上,而且表现在她的学习和工作中。必须承认作为职业运动员,她能在退役后取得英国经济学博士学位是非常不容易的。从这个角度说,邓亚萍应该是一个励志的正面公众形象。

  然而,她在人民网的工作经历影响了她,从她入职到离职,短短两年的时间,巨额投资打了水漂,对这个问题她始终无法给出一个正面的回应,以至她的公众形象一落千丈。不能不说,中国政法大学一些教授、学生对她任职反应如此强烈与此有直接的关系。

  名人要维护自己的正面形象很难,要毁掉它却很容易,邓亚萍归根到底还是一名运动员,是运动员就要做自己分内的事,不要试图去涉足那些自己不了解、不熟悉的领域,水太深了,就会呛着。这次邓亚萍要发展中国政法大学的体育事业,未尝不是一种经历后的领悟,但是由于法学和体育之间跨度太大,又差点被闪着。正所谓得到越多负担就会越重,名人爱惜自己的名声是他们成名后最重要的事情。

  邓亚萍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合理、合规,但却避不过一个情字,有人气愤不已不是冲着政法大学,也不是冲着邓亚萍,说到底还是冲着这些年中国很多的怪现状。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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