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老赖”要“拦截”更要“联惩”

2015年12月02日 15:31   来源:千龙网   桂全宝

  1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息称,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本月将全面运行,“老赖”今后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2月2日《京华时报》)

  诚实守信是商事活动的基本准则。然而,可恨的是由于惩戒制度的不健全,不诚实不守信的商人俗称“老赖”却比比皆是并且逍遥自在。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与最高法共归集了170万“老赖”身份信息,没有归集的“老赖”还有多少,恐怕谁也说不清楚。如此庞大的“老赖”群体,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商业活动秩序,而且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成为全社会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由此,拦截“老赖”,打击“老赖”也成为社会共识。各级法院也采取了多种措施,然而效果并不明显。这次国家工商总局与最高法联手,启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今后,凡列入系统内的“老赖”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这一举措从源头上堵住了“老赖”东山再起的念想,让“老赖”不能咸鱼翻身,可谓大快人心。

  然而,现实的境况却是,有些老赖“赖”了大批钱财以后,本就没打算“东山再起”,而是逍遥自在地挥霍起所赖金钱,或是到其他公司谋个一职半差,再或者入股其他公司分得红利。国家工商总局的“拦截”系统,只拦住了想当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老赖”,并不能拦住上文提及的挥霍、潇洒和分利的“老赖”。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老赖”现象,遏制“老赖”行为,还须从“源头拦截”到“联合惩戒”,多部门联手打击限制“老赖”行为。令人欣慰的是,今年7月21日,最高法颁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其中明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 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工商总局和最高法的这两种惩戒让老赖难以“东山再起”,也“插翅难飞”“有足难行”,但力度还不够,还需多部门联动,扩大联惩范围。当务之急是建立并启用全国统一的征信识别系统,把所有失信自然人和法人代表都纳入征信系统,实现职能部门联合惩戒,让“老赖”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住高档酒店,不能贷款,甚至不能买豪车名包等高档消费品,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真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举步维艰,为失信行为痛苦一生、嗫脐莫及。

  当“老赖”富得只剩下钱了,哪也去不了,什么也干不了,赖着还有什么意义?那时也就是“老赖”主动绝迹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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