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太脏太破罚2000元”怎么操作?

2015年11月30日 06:55   来源:红网   乔志峰

  南京拟推道路容貌管理新规,车太脏太破最高可罚2000元。有关部门对《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新增了一条:车身有明显污迹和泥土,车辆底盘、轮胎附带泥土,泥土等污渍遮挡号牌,车漆脱落、外观破损等车辆,影响市容有碍观瞻的,禁止上路行驶,否则罚款。不过,雨雪天和道路结冰时,车身、底盘或轮胎有污渍,不会被处罚。这样细化的规定,让不少市民产生质疑。(11月29日《云南信息报》)

  车脏了,过几天再洗;撞车后车漆脱落了,有空再去补……这些情况以后在南京可能就属于违规行为。可是,车在路上跑,怎能不带土?特别是轮胎、底盘,更不可能做到“一尘不染”。如果连这个也要罚款,或许只能出现两种可能,一是相关部门加班加点,忙得不亦说乎、罚得盆满钵满;一是车主心惊胆战,今后告别开车出门,让汽车停在车库里彻底蒙尘去吧。

  当然,规定的制订者或许会耐心解释、循循善诱:不明真相的群众请不要钻牛角尖好不好?我说的并不是看到车上带泥就罚款,而是“有明显污迹和泥土”好不好?好,当然好。可是,什么才算“明显”,什么属于“不明显”,怎么区分呢?说到底,无非是执法人员说了算。仅靠肉眼判断,无疑随意性太强。难道还要为此让执法人员带弹簧秤上街,先将嫌疑车辆的车轮和底盘上的泥土清理下来,然后称重?如此荒唐的一幕肯定不会出现,而我想表达的是:车太脏太破要罚款,是不是具有可操作性?怎么操作?会不会沦为“执罚”的又一个“大杀器”?

  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和良好形象,无疑是必须的,也是相关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并非“脑袋一拍、奇葩规定出台”的理由。这年头,各种“滥规定”可谓是层出不穷,令人忍俊不禁。美发只能按摩肩部以上、报考公务员乳房要对称……法律法规当然是越完善越好,但事无巨细都要上升到“规定”的高度,就可能因缺乏可操作性而流于形式,进而沦为笑谈。不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还是不要拿出来丢人现眼为妙,否则不仅徒增笑料,还会严重损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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