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和孙志刚的墓碑让我们记住教训

2015年11月13日 07:36   来源:新民晚报   王石川

  今天,有必要说说两个年轻的公民。

  一个是呼格吉勒图,内蒙古“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被冤杀的蒙冤人。本月11日凌晨5时,呼格吉勒图的骨灰被迁入新墓地安葬。新墓地位于离呼和浩特市区近30公里远的宝珠山半山腰处,由呼格父母花费15万元购得。

  另一个是孙志刚。2003年3月17日晚,刚到广州一公司任设计师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路上,因无暂住证,被警察送至三无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次日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遭工作人员及其他收容人员野蛮殴打,于3月20日死在救治站。

  比较呼格吉勒图和孙志刚,可发现他们的命运有很多相似点。比如皆为冤死,死时都很年轻,一个年仅18岁,一个年仅27岁;两人的冤死都引得全社会关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制度变革和社会进步。

  在关注这些宏大的脉络之外,还可以关注细微的相似点。比如两人死后都被立碑。墓碑上的文字都充满力量。著名法学家江平亲自为呼格吉勒图撰写墓志铭。江平写道:“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益而弃法治与公正。”这是一位老法学家的沉痛期许,也道出了亿万国人的殷切呼声。

  无独有偶,孙志刚的墓碑上也有墓志铭。其中有文字称: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生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生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比较呼格吉勒图和孙志刚的墓志铭,所表达的期望一致,即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法治之重,不再让公民冤死。时代在进步,收容遣送制度已被废止。经过近年来的制度性反思,呼格吉勒图式的悲剧也大大减少。

  导致孙志刚冤死的相关责任人早就被处理,而制造呼格吉勒图冤死的责任人还未有明确处理结果。2014年12月7日,因涉嫌职务犯罪,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冯志明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带走接受调查。快一年过去了,仍无下文。

  犹记得呼格吉勒图再审被判无罪后,其兄长说,之所以要求问责相关责任人,“不仅是为弟弟十多年来的蒙冤昭雪,更是希望能警示公检法部门,一次草率的办案,就让一个普通家庭承受巨大的压力和痛苦。”诚然,若不问责,何以告慰呼格吉勒图?把教训刻在石头上,就是希望这样的悲剧永不再发生。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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