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力促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2015年11月06日 15:15   来源:光明网   高亚洲

  收入分配事关社会公正,建立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秩序,一直是各国政府的不懈追求,更是我们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征程中,必须正视的重大命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明确提出:“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从五中全会公报到十三五规划,对收入分配的顶层设计大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般调节;二是扶贫开发。虑及现实背景来看,扶贫开发堪为关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已是个不争的事实,而其中的贫困人口基数可谓庞大,根据最新数据,光是农村贫困人口在2014年就达到7000万,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此前的多次调研中,也曾数番提出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其中尤其提到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而从另一个层面讲,扶贫开发,正是一次有针对性的国家收入再分配,也是一次收入再分配的深化改革,其目标是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使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实现最大范围的公平和合理,并最终回归到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在繁重的脱贫任务中,如何科学、高效地完成,是面临的首要问题。数月前,习近平在贵州的调研座谈会上,专门就加大力度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出“4个切实”的具体要求,其中便提到了“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

  这里的“精准”应是两个紧密关联的向度,一是对贫困人群的精准识别,只有真正了解哪些是需要帮扶的困难户和贫困户,才能提高精确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前提。

二是对扶贫措施的精准设计。这个最大的前提是,必须知悉他们的真正需求在哪里,以及了解他们致困致贫的原因所在,只有在了解和掌握这些详实的信息后,才能做到精准地扶贫,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也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在1979年提出的“穷人经济学”思想所观察到的——懂得穷人的经济学,就懂得了经济学中许多重要的原理,换句话说,通过对穷人,也就是我们所称的贫困人口的行为观察和了解,是能够更好地从中发现行为规律,进而更好地解决贫困问题。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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