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或可更新公众理财观

2015年04月02日 07:40   来源:长沙晚报   庹新岗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后,百姓的银行存款将多一道安全保障。根据《条例》,如遇银行破产,居民和企业存在银行的存款将实行限额偿付,定、活期本外币存款50万元以下的将获得全额偿付;超出50万元部分,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需投保,保费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4月1日《长沙晚报》)  

  遵照经济常识,在个人理财产品中,存款、基金、股票,风险由小到大次第排列。股票“高风险、高回报”早已公认,而存款作为风险最小的理财方式,根据《存款保险条例》也可对99.63%的存款人进行全额保护。所以,当下人们首先需要更新的理财观念应是对银行理财产品和基金的认识。

  《条例》规定,银行理财产品、国债、基金及保险产品等金融产品不在被保险范围内,这显然与一些银行推广理财产品的口径有差异。在这些银行,常能看到柜面人员以各种方式变相销售保险、基金等产品,并以银行的名义许诺,理财产品和存款性质相似、风险相当,而且收益率可观。如果说,之前大家还弄不清门道将信将疑,以后则需要多个心眼了。存款与银行理财产品,一码归一码。是存款,即使银行倒闭了,也能在相应额度内偿付;而理财产品如果因运行不善而亏损,那可能就要市民自行埋单了。

  此外,虽然短期内《条例》对银行存款的兜底效果可能并不明显,但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确立,逐步放开存款利率,银行间真正充分的竞争将随之展开。银行将改变过去“爱存不存”的嘴脸,提供回报率更高的存款品种,而储户则拥有了更多选择权,哪家银行存款利率高、服务态度好选哪家,即便担心银行破产,也可把钱分成几份存入不同银行。但面对高低不一的存款利率,人们也莫迷住了眼。

  比如,我们总以为将钱存入银行就相当于进了保险柜,万无一失,自己既然在银行存了钱,出了事情理应由银行负全责。今年1月,一些地方储户的存款频频出现“失踪”,大抵与这样的心理有关。银行里柜台人员推销,承诺为储户提供11%~13%的高额贴息,还出示了伪造的盖有银行公章的保证书,于是有些储户在心中打起了算盘——人家是银行内部人员,还有银行的公章作保,想必背后一定代表着银行,有政府许可。岂料,高额贴息本身并不被法律保护,一旦无法兑现就会陷入维权难题。就此而言,市民存款时,也应戒除对银行的政府信用迷信,衡量银行的综合实力,选择合法合规的存款种类。毕竟,银行存款利率再怎么上调,其收益也应在合理范围内。

  过去,我们总盼望着在银行存款能获得更多收益,而当这样的期许存在一定风险时,又让一些人望而却步,想要重新回到由国家信用为所有银行行为兜底的日子。由此,百万网友跟帖、讨论未尝不是件好事,至少它可帮助大家认清众多金融产品的风险成本,从而更新公众的理财观,做出正确的选择。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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