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帖称,辽宁盘锦高级中学收取高三年级组学生100元“感恩母校钱”。3月24日上午,该校一负责人解释道,“感恩母校钱”系学生的私自行为,目前已经全部退回。(3月24日《新京报》)
这突兀的“感恩母校钱”,还真是让人看得目瞪口呆。首先,从这名目来看,就来得莫名其妙,正如网友所质疑的,感恩,很高尚的一种情感,是发自内心地对他人帮助感激,而自愿的给予回报。主动的索取,那是一种买卖交易。其次,用100块钱折现一个即将离校的毕业生对母校的感恩,如此感恩,难免落入庸俗之说。
根据校方的说法,这“感恩母校钱”并非校方组织收取,而是学生的私自行为。这样的说法是否有说服力呢?首先,一群即将毕业的孩子,能鼓捣出“感恩母校钱”的名目,本身是值得质疑的;其次,从网贴的内容来看,这是“高三年级组32个班2000余名学生,被要求收取580元费用,在次日上午必须交清”。很显然,这是一次有着精心组织、且在某种威严下的集体行动,如果说这是一些学生的私自行为,似乎也是说不过去的。再者说,如果真的是私自行为,又为何与其他名目的费用一起来收呢?根据校方的说法,连其他费用的收取,都扣上了“学生行为”的帽子,但是,从“所有费用都不开收据等手续,并要求学生在所缴纳的钱上写上学号”来看,似乎也足以透射出一些问题来。
如此看来,这所谓的“感恩母校钱”很可能是“被自愿”的私自行为。事实上,如果这个属实,也并非首次出现,揆诸报端,以学校为关键词,发生的“被自愿”行为,已经多次出现了。在某搜索网站,键入关键词“家长”、“自愿行为”,很容易搜索到包括“家长会变收钱会,校方称是有良心的自愿行为”、“缴纳慰问金,教育局称这是家长的自愿行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如果再键入关键词“学生”、“自愿行为”,那些所谓的“集体下跪”、“强制捐款、捐书”等等,都在这时候成了校方所谓的“自愿”行为。如此一来,不禁让人心生如此错觉,这些动不动就自愿的家长或是学生,莫非是患上了“受虐症”,要是不自愿、主动地向学校捐点钱、拜一拜,这心里难道就会不舒服了吗?于此而言,这“感恩母校钱”,实在是给学生们上了尴尬的最后一课。
即便最终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实,这次集体必须上缴的100块,确实是学生们的私自行为,但是,这依然不妨碍我们对这种“被自愿”行为的担忧和追问,以“感恩”、“爱心”之名的自愿或是私自,是否存在或隐或现的道德绑架呢?是否存在夹杂着其他因素的裹挟呢?比如,如果哪些家长或学生未能遵从“自愿”或“私自”,会否遭遇事实上的另眼相待呢?以至于形成事实上的压迫感呢?
据悉,该校已经在匆忙中退回了所谓的“母校感恩钱”,但是,此中的猫腻,不应就此画上句号,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介入,以真相对此事有所交代。遗憾的是,虽然目前已有当地物价局介入调查,但是,所介入的只是其他费用的问题。期待着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能积极介入此事,对“感恩母校钱”有一个权威的说法。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