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加薪有路”的制度调整真正意义何在

2015年02月03日 07:13   来源:红网   岳乾

  近日,《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正式下发,根据该《意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若干满一定工作年限而未得到提拔,可享受上一级别公务员薪资待遇,例如,一名正科级别的乡镇公务员连续15年未得到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干部待遇。(2月2日光明网)

  在官方的表述中,该《意见》颁行的初衷与目的乃是解决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问题。但是,结合当前中国官场生态,我们有理由对该《意见》实施之后在改变官场生态、打破“官本位”方面报有更多的期待。

  留不住人才固然是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难所带来的后果之一,但实际上,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的超低概率带来了更多的不良后果,其中之一即是官本位的畸形政治秩序的泛滥,以及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内部的恶性竞争对机关生态的异化。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县以下机关基层公务员在权力与收入上的极端劣势必然催生他们对于加官晋升异常热切的渴望,以及对于官员身份的超常欲求;而超低的晋升率也必然催生异常激烈的竞争,必然促使某些人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恶性竞争,进而异化政治秩序,客观上也为某些上位者提供了寻租的空间。

  而基层乃至整个国家政治架构的起点,基层秩序乃政治秩序之基,基层治则天下治,基层安则天下安,反之,基层的恶性生态也必将蔓延至整体的政治生态中,基层官本位的畸形政治秩序以及异化的机关生态必然成为整个社会、整个国家不良政治生态的渊薮。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如果说我们国家整体政治生态中有一些不好的东西,那么基层选官及薪酬管理制度难辞其咎。

  所以,此番《意见》改变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薪酬制度,拓宽基层公务员加薪之路,使基层公务员在得不到职务晋升的情况下也可实现薪酬待遇的提升,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机关生态中严重的官本位倾向,纾解基层政治秩序中超常激烈的竞争,客观上缓解整体政治生态中的官本位倾向。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基层公务员乃至普通民众对于官员身份趋之若鹜之原因不但在于官员所能享受的薪酬待遇,更在于官员身份所能掌握的权力资源,以及由其所带来的特权,甚至是由其所滋生的可能的寻租空间。所以,对于县以下机关基层公务员加薪有路式的制度调整虽然在破除官本位、缓解机关内部恶性竞争上有其效,但效果可能也相当有限。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即使是对官方原有的目的与初衷,即解决乡镇留不住人才的问题,也难以有很大的效果。

  当然,虽然效果有限,但加薪有路的制度调整仍然是值得点赞的。因为制度的调整固然要有其深远的目的,但也是为解决现实的不合理,而后者甚至比前者更为重要。对于县以下机关基层公务员来说,薪酬与劳动强度的严重不匹配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他们应得的权利,成为一种社会的不合理现象,而加薪有路无非是解决这样一种不合理的现象,赋予某些劳动者其应得的权益。而恰恰是这一剥除了留住人才、缓解官本位倾向等工具性目的,旨在针对人的需求、调整社会不合理现象的意义,才是加薪有路的制度调整最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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