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下黑”:小官巨贪(图)

2015年01月28日 07:02   来源:西安晚报   文/毕晓哲 图/朱慧卿

 

  “小小路灯的背后,往往是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巨额投入。”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大中城市上十万盏路灯的日常改造维护、电费支出、广告承租等方面都是巨额收支,从设计招标到验收维护,每个环节几乎都得花钱疏通。而动辄上亿元的豪华路灯亮起来的同时,往往倒下一批“小官巨贪”。(1月27日新华网)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城市路灯部门贪腐案频发,案值动辄数百万元。如杭州市电力局路灯管理所原会计徐玥明,一人就贪污路灯电费588万元;湖北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局原局长沈忠斌、副局长张孝军两人“联手”贪污受贿550多万元。而这些,或许只是路灯“腐败”的冰山一角。

  一些地方在城市照明设施采购上水很深,腐败分子和商家蝇营狗苟、无所不用其极。这种腐败现象必须被遏止,侵吞公共资源、发“路灯”财的腐败分子们必须揪出来,严厉惩处,同时,应该对“群蛀”路灯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并从根本上防范和遏止。

  笔者认为,想要治本就必须彻底改变城市公共财政管理上的注重预算审批,而放纵“决算”监管的现状。城市路灯等设施采购,属于政府公共预算的一部分,但钱是怎么花的缺少一本明白账。因此,应该将监管的触角深入到“每一个路灯”的采购、使用等末端环节,监管到每一分财政预算款的使用情况。

  城市路灯腐败折射出来的问题和积弊,应该引起重视和反思。发现一条“蛀虫”而后揪出来,不会解决根本问题,最多是“疗毒”而不是“刮骨式疗毒”。针对频发的城市路灯腐败,该到下重手、动真格进行彻底改革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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