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例行的年终对账,令东风汽车公司发现,一亿元存款“不翼而飞”。而类似案件,在武汉不止一起。今年1月8日至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武汉金融“窝案”。犯罪嫌疑人李志勇在2003年到2009年间,以高额好处费为诱饵,将存款单位资金引存到他指定银行,并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采取伪造金融票证、私刻存款单位银行预留印鉴等手段挪用资金,作案13起。涉及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等6家银行。挪用企业的银行存款共6.3亿多元。(1月22日《新京报》)
如果说前段的民间借贷出现“跑路风”、“亲人反目、朋友成敌”是源于放贷人“高额回报”的利欲冲动,建立在脆弱的感性基础之上、缺乏必要的金融法规、政策保障,加之借款人的欺骗才造就的乱象丛生。那么,银行业出现巨额存款被盗取、盗用,以至于出现天量的“窟窿”,这里面当然有犯罪嫌疑人的“煞费苦心”,也有“内奸”狼狈为奸、蛇鼠一窝,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涉及银行不仅有中小商业银行,也有国有四大行名列其中。如此情形,企业的巨额存款“打了水漂”,公众个人的“辛苦钱”也难以幸免,不禁质疑,银行拿什么护住公众的“奶酪”?
武汉的金融“窝案”,以李志勇为头的一干犯罪嫌疑人自然必须予以严惩,如涉及拿好处费到制定银行存款的企业财务人员、相关利用权利违规存贷款的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提供虚假印章、作为“内应”的金融单位管理人员。真是黑幕重重,为了利益,无所不用其极,说到底:还是倒在了巨额利益的诱惑上,甘愿成了犯罪分子的“马前卒”。但为何银行的一系列严密的政策、法规和金融制度如此不堪一击?被犯罪分子轻松搞定,这是必须要承担的责任,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实际上,银行系统有自身的一套严密的制度、规章和操作系统,无论是吸收存款还是发放贷款,都必须按章办事,严格操作。这不仅是公众的一种直觉感受,一直以来,也很少有发生贷款被盗、“贴息”放贷等不良行为。现如今,金融业问题频出、不仅使得不少民众“血本无归”,银行业自身也深受其害,以至于信用受损,恐怕问题就出在经济“新常态”下,部分银行不甘寂寞、急于“捞金”的浮躁心态,这可以说是骗子能屡屡得手的重要内因。对此,还能说银行业是一个十足无辜的受害者吗?
武汉金融窝案的发生,有众多犯罪嫌疑人的相互勾结、“精诚配合”才得以成行,表现上看是一群不法之徒利用手中的权限配合牟利的行为,实质上源于银行业自身管理上的漏洞、制度、规程操作上的放松,更是整个金融业面对经济下滑、产业转型下急于生存、急于牟利酿下的苦果。若不予以追责,便不足以引起管理层的重视,那么,“吃一堑”就不会及时“长一智”,无论于相关涉事银行而言,还是整个社会的金融安全稳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