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哈尔滨大火中5位年轻的消防战士在灭火时被倒塌建筑掩埋殉职。他们是当下中国消防员伤亡情况的缩影。悲剧发生后,通过数十次采访,新京报记者联系了6个省近20名消防员,力图展现中国消防员的真实现状,并思考问题所在。多位受访消防员反映,消防部门在火场经常受到外行地方官员干预;曾参与此次哈尔滨大火救援的哈尔滨消防支队一指挥官陈平(化名)认为救火过程“没依照科学方式进行,且受到行政命令干扰。”(1月12日《新京报》)
1月2日哈尔滨大火发生之后,国内舆论普遍认为消防员应当走职业化道路。对此,笔者深有同感、完全赞同。然而,读罢新京报此篇报道,笔者发现消防员职业化建设固然重要,但排除救火过程中的行政干扰似乎更为紧迫,消防职业化不妨从“去行政化”开始。报道显示,1月3日14时左右,在建筑已被烧透、此前已有5名消防队员殉职的情况下,新京报记者在火灾现场听到哈尔滨市政府一名官员仍然“希望设备能进入楼体灭火”。幸运的是,该提议因为遭到现场专家的驳斥,才没有付诸实施,从而避免了更大伤亡。
哈尔滨大火发生之后,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哈尔滨”1月3日凌晨4时25分发布消息,公布“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727号库房火灾基本情况”,通报全文585字,其中“领导高度重视”占去258字,公共舆论为之哗然。读罢新京报此篇报道,再看哈尔滨大火中的“领导重视”,笔者突然发现有些“领导重视”其实是“瞎指挥”。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瞎指挥”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挥”了不该“指挥”的事项,比如用行政命令干扰救火;二是没有“指挥”好应当“指挥”的事项,比如哈尔滨大火的失火建筑只有简单承重结构、内部情况复杂,但令人困惑的是“起火15个小时后,还没找到图纸。”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少数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之所以常常沦为“瞎指挥”,原因其实再简单不过了——试图推卸自己在安全事故中应负的责任。然而,事实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吏治越来越严,事后问责并不会因为“领导重视”而淡化;相反,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因为“瞎指挥”而导致损失扩大,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笔者希望,在以后的火灾事故救援中,消防部门一方面要勇于拒绝不当干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对于实在拒绝不了的干预不妨记录在案,让“瞎指挥”全程留痕,为事后问责保留证据。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