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证书的现实与理想

2015年01月08日 07:00   来源:红网   高亚洲

  人社部修改了2007年发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修改后的规定将在今年2月起实施。新规明确,失业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6类失业人员,人社部同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城镇常住人员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并有针对性地为其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通知》还提出,今后《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更名为《就业创业证》。(1月7日人民网)

  这是新年里的新气象:实施7年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将从2月1日起迎来诸多新变。这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变化应有两个:一是失业登记不再有户籍之分;二是《就业失业登记证》将变脸为《就业创业证》。

  没有户籍之分的失业登记,是值得欢欣的好消息,从事实上的改变内容来看,这已不仅仅是“失业登记条件将有所放宽”,而是超脱于户籍之上的平等赋权,这是基于个体权利平等的改变。

  失业登记,从来就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数据统计,而是作为一项着力于供应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实现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共政策存在。既是以公共之名,在权利主体的普适性上,本身就应超越户籍的羁绊。

  而另一更值得欢迎的改变是——《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变脸。从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就业创业证,虽然只是寥寥数字的改变,其中所释放出来的政策诚意是令人动容的。

  作为合法凭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虽然针对不同的群体,有着相应的帮扶安排,但是,从最真实的现实来看,除了因户籍所带来的门槛障碍外,也还面临着不受待见的尴尬。揆诸报端,问世多年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各地都曾遇冷,而再联系到全球经济遇冷,以及人才市场结构失衡的大背景下,这样的遇冷或多或少都透射出政策善意的尴尬。这中间固然有着因信息不对称或是个体面子情结的障碍,但是,从这项公共政策本身来看,将权利救济以“失业登记”呈现,从姿态上总有了让人不可接近的冷峻。

  在现在政治文明中,随着个体权利的成熟,公共政策过于冷峻,可能会在某种距离感中,消减了本身的公共价值。从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就业创业证,所释放出来的不仅仅是“扶持创业的政策导向”,更让人看到公共政策的亲民底色,并感受到个中的温度。

  含金量会更高的《就业创业证》,是否能够迎来一个创业的黄金时代,或许是一个可以拭目以待的期许,但其中所蕴含的权利回归利好内容,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想象。尤其是那些需要帮扶的失业者、彷徨的大学毕业生、孱弱的农民工,都可以以个体权利之名,尊享这个时代、这个社会所提供的多样性可能。

  2007年经过修改发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通过相对丰满的权利赋予,至今已实现许多公民个体事业轨迹的改变。那么,一个值得希冀的理想是,越来越多的人将从《就业创业证》中,遇到未来更好的自己。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