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烈犬伤人,官员岂能坐视不理?

2014年12月18日 13:59   来源:中国江西网   梨儿

  在运城市芮城县花园小区,一户官员家中饲养的3条藏獒频繁伤人触犯众怒,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咬伤8位小区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多次上门要求对狗进行处理,但养狗人对群众的诉求和物业部门的管理不闻不问,以至于原本祥和的小区谈狗色变,小孩不敢单独出门,大人出门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流行于民间的谚语。这句话通俗易懂,就连普通的群众都能理解其含义,我们受过教育的领导干部们又岂会不知。可是,我们有的干部不仅对群众的叫苦声置之不理,更有甚者,也正是这些所谓的“官员”在欺负我们广大的群众。实际上,从古至今官员欺压百姓的事件屡见不鲜,为官者,仗着自己头顶的“乌纱帽”欺凌弱小,不论是因为工作还是私事都时有发生。

  报道中所提到的养着3条藏獒的主人就是我们先进的党员干部,丈夫李永泽是芮城县粮食局副局长,妻子李燕妮是县旅游局局长,他们不顾法律、制度的约束,公然饲养三条烈性犬类,而且在这三条藏獒多次咬伤同小区的住户后,还对此事不闻不问,多有推诿。三条烈性犬类能多次咬伤同小区住户,是不是所谓的“狗仗人势”呢?那到底又是什么让夫妻局长对事件能有如此肆意妄为的态度呢?如果是这对夫妻局长被小区其他住户的犬类咬伤,他们的态度是不是又会不一样呢?

  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今天,我们本应该无时无刻不想着为群众谋福利,但是现在膨胀的优越感使得很多干部永远把目光朝上,不把群众放在眼里,甚至是把“下基层,为群众服务”当成例行公事,缺少了和群众真正的沟通。然而,所谓真正的“为民做主”,不仅仅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要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做主,而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应该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有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我们的工作和日常的生活中,我们都要起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权利解群众之所需,而不是在工作和生活上用强权来欺压百姓。

  看来,我们不仅是要依靠加强干部的自身教育来提高干部的素质,更要从制度上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使他们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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