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媒体问政”就该做好“下回分解”

2014年10月21日 10:33   来源:荆楚网   古斤

  今年8月26日,由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省纠风办主办,本报等单位协办的“2014媒体问政”活动,曝光了一些部门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问题。昨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活动结束后,省纪委监察厅针对曝光的13个突出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严肃查处,59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撤职、严重警告等处分和诫勉谈话等处理。被处理者中,有副厅级干部,也有普通党员干部。(10月21日荆楚网)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矛盾交织,群众也越来越迫切行使自己的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因此,各地政府逐渐采取一些新的平台来强化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诸如“阳光政务”、“电视问政”、“微博问政”、“现场述廉”等官民交流平台应运而生。这些问政节目不仅能够解决部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也能够增进机关单位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履职。

  问政不是目的,处理干部也不是目的,问政类节目最主要的目的是促进党员干部认真履职、为民服务。总的来说,问政类节目成效明显,官民关系更加和谐,政府工作更加务实有效。在问政类活动中,群众通过现场对官员询问、质问、追问,甚至是拷问,问出责任与压力,问出效果、问出结果。但是不少地区在问政类节目中采取现场免职的做法却令笔者不敢苟同,问政中发现问题,再由相关部门进行彻查,最后才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做好“下回分解”,才是一部圆满的“喜剧”。

  在问政现场,有的领导干部初看上去可能存在失职,需要担责,但是未免不会有深层次的原因,再说按照党的组织层序,对待领导干部的任免都必须依法依规,决不能是问政现场领导的一句话就能决定的。然而要真正促进民生福祉,就必须对问政现场的“失职”干部进行问责,只有符合组织程序的问责才能践行依法执政,才能让领导干部有所警醒,不至于“累教不改”,如果没有经历严格的调查核实,就武断的惩处,那么会不会有人蒙受“不白之冤”呢?会不会有人免职过后,花一两年暂避风声,就又换个马甲从新走马上任呢?是故,对“媒体问政”必须做好“下回分解”,续集要精彩,决不能狗尾续貂。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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