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延安吴起县周湾镇一村民吃擀面皮后,因尿检呈阳性,被当地警方以吸毒为由拘留15天。面皮店老板也因给食品非法添加罂粟壳被拘留10天。“我从来就不碰毒品,却被吴起县公安局五谷城派出所以吸毒为由,送进延安市二庄科看守所拘留了15天。我是被冤枉的!”(9月23日《西安晚报》)
吃擀面皮尿检呈阳性被拘,执法还是犯法?
在刘某的所谓吸毒案中,刘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食了不良饭摊老板的有毒面食后尿检才成阳性,主观上并没有吸食(使用)毒品罂粟的故意。反过来,在此次的刘某案中,刘某不是实施毒品犯罪的主体,更没有主观故意。【详细】
吃擀面皮成吸毒不能只问结果
然而当地公安机关并没有积极作为,仅凭一个“尿检阳性”的结果,便定性为“吸毒行为”,如此漠视程序的懒症行为,带来对个体权利的伤害,也是对拘留权的滥用。【详细】
网言网语
@东东inlove:如果不拘留的话那么以后所有尿检呈阳性的人都可以说是吃凉皮导致的…
@三峡新闻网:这年头,连吃个东西都要仔细又仔细了啊……
@FM1061:继吃荔枝吃出酒驾后,凉皮也不能随便吃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正所谓“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一碗凉皮引发的吸毒案也是惊悚。虽然从表面看拘留“有理有据”,但法律的意义是保障个体的权利,执法人员不能“为执法而执法”。一方面食药监和公安部门应负起监管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另一方面,基层执法是否能更人性化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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