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关系所有老百姓的利益,是个好举措!希望我的孩子在上学之前,我能先取得北京户口。”在北京已经工作了15年的王先生表示,他有一个两岁大的女儿,最大的希望就是在女儿上学之前,能取得北京户口。这个愿望在今年7月份之前还是那么遥不可及,但是,目前来看,王先生达成所愿已不那么遥远。而且,从长远来看,户口的“魅力”正在逐渐消失。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其中,对于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这份文件的发布,使曾牵动数亿人心的户籍制度改革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因为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
纵观此次户籍改革制度有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与以往相比,这次户籍政策是一次总体调整,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调整,某一个方面的调整;二是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单项的改革,还是一次综合配套改革,是各有关部门配套进行的改革;三是这次改革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
从这三个特点可以看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是顺应经济发展形势做出的调整,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中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大致经历了1958年前的自由迁徙期、1958年至1978年的严格控制期和1978年以后的半开放期3个阶段。这一制度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阻碍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地区间的合理流动,而在户籍制度上附加了各种各样过多的行政的、经济的、福利的管理行为,人为地制造了各种差异和不公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因此,实行户籍制度改革,放宽限制,是适应经济社会化、市场化的明智之举。
可以预期,通过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不仅能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而且,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将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益。逐渐打破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户口藩篱。
当然,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打破城乡二元经济格局,不是简单的户口迁移问题,而是涉及各方面的社会管理体制问题,这些配套的制度也必须及时跟上改革的步伐。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