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测一下什么是“聚众大吃大喝”

2014年06月20日 07:09   来源:红网   乔志峰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云南省委近日公布《关于中央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立案查处了少数省直部门人员参加境内外“豪华培训班”花费巨资的问题和昆明市挂职副市长朱永扬聚众大吃大喝等问题。(6月19日人民网)

  “聚众大吃大喝”,我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措辞出现在违纪案件的通报中,因此有点好奇——这到底是啥意思?其背后有着怎样的“潜台词”?相信跟我一样感到好奇者大有人在,以至于很多网站或微博在转载这一消息时,都将“聚众大吃大喝”写入了标题。

  汉语言文字博大精深,不同的措辞往往代表不同的意思。特别是对于违纪或违法通报这样的严肃文体,如何措辞肯定经过深思熟虑、字斟句酌。比如,对落马官员男女关系问题的表述,就曾出现过“生活腐化”、“生活糜烂”、“道德败坏”等多种版本。中纪委工作人员曾解释,“生活腐化”说的是三个以下情妇(夫);道德败坏是指三个及三个以上情妇(夫)。有“不正当关系”女性数量的多少,影响着相关官员的违纪表述。相关措辞之严谨,由此可见一斑。

  那么,此次出现的“聚众大吃大喝”,又有什么含义呢?我不揣浅陋,试着猜测一下。聚众,肯定不是自斟自酌,而是呼朋引伴、大张旗鼓;大吃大喝,肯定不是勤俭节约吃便餐,而是山吃海喝、奢靡浪费;因吃喝被立案,肯定不是私人聚会、亲朋交流,而是以公务人员或利益相关者(比如商人)为主。既然如此,为何不说是“公款吃喝”或“接受吃请”,却以“聚众大吃大喝”来表述呢?我分析可能是吃喝是否为公款尚未得到确认,副市长是否接受吃请也未能坐实。

  类似现象确实存在:明明抓到了一群公职人员大吃大喝,但他们或报销方式比较隐蔽,以办公用品等名目将吃喝账处理得非常干净,难以查出发生了公款吃喝;或他们听到风吹草动之后,立马自己承担了吃喝费用,做出一副“自费聚餐”的样子。那么,此类现象该不该处理、该如何处理呢?

  这让人想到了刑法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窃以为,“聚众大吃大喝”可以比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只要发现公职人员“聚众大吃大喝”,必须责令说明理由,并一律立案进行调查,只要不是结账现场自掏腰包,哪怕此后主动承担吃喝费用也不予认定,依然按照“公款吃喝”或“接受吃请”严处。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堵住漏洞,不给违法乱纪者任何可乘之机。

  昆明市挂职副市长朱永扬“聚众大吃大喝”被立案查处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这里的“聚众大吃大喝”的含义跟我猜测的是否一致,还不得而知。但如果像我猜测的那样,纪检部门已经开始对“聚众大吃大喝”之类的现象引起了重视,则无疑是个非常值得庆幸的事情。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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