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8日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0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5月8日新华网)
国家一直对药价问题非常重视,也想了很多办法,比如推出基本药物制度,用红头文件连降了N次药价。但落实到公众感受上,降价感觉却始终不明显。但“副作用”却很鲜明,直接受药价连降政策的影响,很多低价药,包括很多急救用药,都从市场上消失了。
按照“发改委等于涨价委”的思维惯性,有人将此举片面理解为“替涨价辩护”,其实不然。我们应该相信市场的力量,之前低价药在价格管控政策之下销声匿迹,就是市场作用。取消最高零售价后,低价药也不可能一飞冲天,市场竞争自会从中进行有效调节。
关键问题是,我们到底更相信市场的力量,还是行政的力量?之前我们更倾向后者,但结果没能限出低价药,反而将低价药限没了;集中招标的垄断盛宴在相当程度上成了腐败寻租之源。之所以要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就是对市场力量的信任。
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会导致药价暴涨吗?显然不会。公众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担忧,其实还是对行政过度干预的依赖——我们经常在某些方面反对行政干预,又在另一些方面依赖行政干预。事实上,相比那些高价药,低价药就算价格略有上涨,也不会超出患者负担。真正值得担心的不是低价药暴涨,而是低价药能不能通过药品集中招标?医院和医生愿不愿意给患者开?
药品集中招标中的腐败乱象,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药品要卖高价首先得将招标价“弄”高,而这个弄高的过程无非就是“公关”。低价药相比高价药,利润空间更小,“公关”费用自然更少,那么低价药还能从药品集中招标的垄断盛宴中突围吗?医生之所以喜欢开高价药,是能带来更多现实利益。就算药厂愿意生产低价药,可医生不愿意开,还是白搭。尤其是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低价药面临着被“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要让患者真正从低价药中受惠,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显然只是一个开始。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