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拳治理“车轮上的腐败”

2014年05月08日 11:02   来源:荆楚网   强磊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务用车改革制度下发后,全国各地纷纷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车改革后,很多地方也都在实行‘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了地气、养了民气。”严晓虎说,“几个月的推行,也谈不上成绩,只有坚持下来了,才叫真落实,群众才认可。”(5月7日人民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对公车改革作出严格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表述引发舆论关注,这些举措被认为是对“公车腐败”宣战的新信号。公车改革对象是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是政策的制定者,阻力大难以推开,改革关键在于公务人员的观念转变,改变过去将车辆品牌、车牌号等当做身份和权力象征的观念。

  公车私用,是百姓深恶痛绝的痼疾之一。防治“车轮腐败”的文件和禁令不知下了多少,不少地方出台了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不少地方都使用“公车标志”,还有的用上了GPS定为监控,这些措施对遏制车腐败的公车“私奔”起到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治理“车轮上的腐败”值得赞。近年来,关于“公车私用”的报道可谓是屡见报端,已经让读者产生了严重的“视觉疲劳”。公车私用现象已经是防不胜防、见怪不怪。国家已经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各地各部门关于公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也是“煞费苦心”,但到头来,成效依然甚微。今年,治理公车很“有力度”,在杜绝公车私用问题上,对此,我们理应给点掌声! 对治理公务车问题,可以有效地杜绝公车私用现象。更容易接受老百姓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对怀有公车私用的目的的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但是,好的制度还必须要有好的贯彻落实,否则,一切都将是空谈。制度颁布以后,相关部门应该对公务用车试点单位的用车进行认真核查、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处理。凡不按规定使用公车的单位和个人,将会被问责,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予以党政纪处分。

  另一方面,治理“车轮上的腐败”更需“问责”给力。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有三个“三分之一”,即车辆公用三分之一,领导及家属私用三分之一,司机使用三分之一。中央乃至地方新闻媒体曾多次曝光公车接送孩子上学,造成学校门口大塞车,以及婚丧嫁娶公车成龙的现象。但公车私用仍然在“暗潮涌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出来治理公车问题的制度,不是万事大吉,也不是给个监督电话就算完事了,如果问责不给力,处罚不透明,恐怕依然达不到禁止公车私用的目的。

  由于车子是在路上跑的,“车轮上的腐败”,实际上是一种腐败的流动广告,对反腐倡廉的社会风气是一种消解剂,影响是很不好的。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必须打蛇打在七寸上。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另一方面更不能忽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惩治与预防并重。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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