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淑兰:超日债违约 金融产品刚性兑付惯例应打破

2014年04月09日 07:4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收益与风险在任何市场上都是成正比的,伴随着高收益的必然是高风险。刚性兑付于法无据,往往导致市场参与者因对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存在预期,只考虑收益而不考虑风险。只有参与者有风险意识,金融市场才能有效率,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

  前不久,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发行的一款债券无法按期全额支付利息,创国内公司债券违约先例,打破了金融产品刚性兑付的惯例。4月8日,停牌已久的*ST超日公布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司正式被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申请,*ST超日或由此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今年以来,信托市场已多次响起兑付警报,舆论对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神话破灭的关注在持续升温。

  刚性兑付意味着金融产品到期后,必须如约支付给投资者本金和收益,如果不能兑付或者兑付有困难,金融企业或相关机构要兜底处理。这一做法于法无据,其传递的信息是金融产品“零风险、高收益”,但结果则往往导致市场参与者因对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存在预期,只考虑收益而不考虑风险。

  近年来影子银行产品竞相以高收益率作为主要卖点,投资者看哪个收益率高就买哪个,争破头抢收益率高的产品,客观上在不断加剧市场的道德风险,助长非理性金融产品和非理性投资现象滋生。因此,虽然个别产品违约后,银行、政府等有关方面行隐性担保之实,通过帮助进行刚性兑付能够掩盖短期的风险,但并没有消除风险因素,而且从长远看,是在纵容风险累积,给市场带来的危害更大,不啻是在不断埋下更大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金融产品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成为惯例,不符合市场运行的实际和规律,会使市场行为发生扭曲,造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失灵,进而影响金融市场化进程,影响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前提就需要全社会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坚决按市场规律办事。不打破金融产品刚性兑付,不解决由此造成的市场扭曲发展问题,难以彻底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收益与风险在任何市场上都是成正比的,伴随着高收益的必然是高风险。金融产品打破刚性兑付,是借助市场力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同时,让投资者承担应有的风险,是对市场非理性经营与投资的市场化约束,有利于释放金融风险,也有助于倒逼产品经营者和投资者风险防控意识及能力的培养与提升,减少潜在金融风险。只有参与者有风险意识,金融市场才能有效率,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和政策的基本面稳健,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逐步打破金融产品刚性兑付,虽然会陆续有个别违约事件发生,甚至短期内引发局部的阵痛乃至较强反应,但毕竟都会是整体规模不大、完全属于微观层面的信用个案,其系统性影响没有必要过分夸大。即使有个例违约性质相对特殊,要相信中国政策层面有充足的运作空间,不至于导致市场信心的扭转和流动性危机,更不可能爆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为更稳妥,可先选择主要面向高端客户的高收益金融产品,打破刚性兑付,警示各类市场主体增强金融投资的风险意识和观念,尤其是广大普通投资者远离那些高收益高风险的领域。要借此让更多的普通投资者认识到,把市场的问题真正交给市场来解决,是深化金融改革的未来方向和必然选择。(经济日报记者 赵淑兰)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