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河南省新野县采访“毁公园建酒店”竟发现,短短三年多的时间,新野县因重复建设毁掉的新建项目就多达五个,总造价超亿元。对此,新野县城乡建设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多次以“这个我不清楚,我解释不了”回应记者采访。(11月12日《新京报》)
新野县的年财政收入仅有3.8亿元,而三年多来因重复建设毁掉的新建项目总造价就超亿元,其“穷折腾”的动静之大,浪费的公帑数额之巨,着实令人咋舌。宝贵的公共资金没有用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或是改善民生福祉上,就这样打了水漂,留给人们的,难道仅仅是一声叹息?
概括而言,新野县出现的这几个“短命工程”有以下特点:一是政绩驱动型,如原规划建设的城北公园。为民众营建一个宽敞宜人的休闲场所,本是一项功德无量的民生工程,却半途而废,因为要给商业地产项目让路。对于当地官员来说,搞地产开发,建五星级酒店,对于快速拉动GDP增长,凸显官员的政绩,当然是更值得追求的目标。毁弃已经开工建设的城北公园是这样,路面向河堤里内移以腾出千余亩建设用地的滨河路河堤段改造工程也是这样。二是腐败导向型,如比开工前的2600万元预算超出3倍多的人民路改造工程,涉案官员因贪污受贿而锒铛入狱,固然罪有应得,但巨额损失又如何挽回?三是疑神疑鬼型。重修使用不足6年的三国大道,仅仅是因为改造路段经过该县某公墓,对新规划的行政新区“不吉利”等。
造成这些短命工程的起因各不相同,但规划的随意性、专断性却是显而易见的。拿人民路改造工程来说,当地群众对这种盲目的重复建设是颇有争议的,但即使是九成以上网民反对,也不能阻止当地政府在一条道上走到黑的执拗。罔顾民意,独断专行,这种闭门决策在付诸实施后,又能走多远呢?特别是,新野县因重复建设而毁掉新建项目,公共财政将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但除了少数贪腐分子受到法律惩罚外,似乎再也没有谁来承担盲目决策、随意规划的责任。围绕这些短命工程的诸多疑团,岂是当地官员一句“解释不了”能够搪塞的?
一个穷县是经不起如此这般“穷折腾”的,有限的财政资金,只能用在着眼于当地长远发展和增进民众福祉的民生工程上。新野县所暴露出的“短命工程”乱象,再次说明建立决策、规划问责制度的必要性。只有对决策失误、规划失当行为运用行政手段甚至法律手段进行严肃追究,才能促使一些官员本着对公共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在重大事项上民主决策、科学规划,从根本上杜绝“短命工程”。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