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内涝致死并非不可避免

2013年09月03日 15:03   来源:大众日报   张立美

  8月30日,深圳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在这场大暴雨中,一名女司机开车受困并溺亡,遇险途中她拨了4个求救电话,但终未赢得生机。另有一名理发师水中触电身亡。(8月31日《广州日报》)

  城市内涝导致人丧命,令人悲痛。分析一下案例,不难发现,内涝致死很多时候是个人原因,与个体自身有很大关系。在内涝中丧命的市民,绝大多数是在侥幸心理之下,无视安全条件乱跑、乱窜,乃至开着汽车横渡深水,结果汽车进入深水之后无法行驶,不能前进,不能退,车门又打不开,最终丧命。

  其实,城市内涝致人死亡的悲剧并非不可避免,除了个人注意安全之外,城市管理者怎么做也很关键。

  首先,在城市排涝系统不科学的当下,管理者应清醒地认识到暴雨到来可能造成的危险,要尽早制定预案,安排工作人员在容易造成内涝的地段执勤,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引导,并及时进行救助,而不是等到事故发生之后,才去救助。其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开展自我救助教育。教导人们在内涝情况下如何安全出行,提高市民在内涝面前的自救能力。至少要让大多数市民知道不要开着汽车横渡深水,不要在水中轻易触碰家用电器,这些常识必须教给市民。最后,对发生城市内涝致人死亡悲剧的,应当追究城市管理者的法律责任,倒逼相关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市民安全。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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