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政府靠举债出政绩的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导致债务规模不断增加,偿债风险逐渐加大。政府性债务审计应跳出“审而不计”的窠臼,既要摸脉更要开方子,否则将陷入“年年审计年年加重”的恶性循环
日前,国务院要求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据悉,全国性审计工作将于8月1日起全面展开,这也是审计署对地方债务的第二次全面摸底。此次审计署将对中央、省、市、县、乡5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彻底“摸脉”和测评。
地方政府利用融资平台进行举债,早已不是新鲜事。诚然,政府性债务对于弥补地方财力不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制度的规范和约束,部分地区政府性债务规模大,偿债能力弱,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隐患。
早在2011年,审计署就曾对全国省市县3级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审计。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当时就表示,需要“摸清规模和结构,反映问题和成因,分析风险和责任,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过,与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约10.7万亿元的审计数据被广泛报道相比,针对“一些地区、行业的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逾期债务”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似乎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制度补漏。
审计署今年6月公布的一项审计结果愈发令人担忧。被审计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接近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12.94%;16个地区债务率超100%,债务率最高达219.6%;17个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显然,一些地方政府靠举债出政绩、大肆借钱融资的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直接导致了政府债务规模不断增加,偿债压力和债务风险逐渐加大。
政府性债务审计,摸脉更要开方子,否则势必陷入“年年审计年年加重”的恶性循环。追根溯源,地方政府大肆借钱债台高筑的原因有3个。其一,财权事权不匹配。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改革后,大量的财权上收中央,较多的事权下放地方,教育、医疗、民生工程、社会福利处处都要地方政府增加投入,许多配套资金只能通过举债筹措。其二,干部考核不完善。传统政绩评价指标中,以GDP、城市建设、形象工程为导向的问题普遍存在,加之考核问责不涉及政府债务,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一些地方干部举债发展,铺大摊子,上大项目。等到债务压力和风险凸显,借债的前任官员早已升迁提拔,还债包袱则像“击鼓传花”一样甩给后任。其三,债务监管不规范。一方面,举债决策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论证,导致举债规模不受限制,更多地体现为长官意志。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对债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数据统计不准确、不全面,加大了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的难度。
“汽车之城”美国底特律市日前正式申请破产保护,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扩张敲响警钟。正如财政部长楼继伟所言,“先采取一些政策,制止住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趋势,再研究什么样的制度,给人家开一条正道,堵住那些歪门。”就此而言,此次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能否跳出“审而不计”的窠臼,推动相关规范约束措施的落实,给盲目举债发展带上“紧箍咒”,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