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一工商所所长驾驶公务用车前往超市购物被网民曝光。记者22日从安徽省蚌埠市工商局获悉,当事人系蚌埠市工商局下辖一工商所所长,目前已经被免除职务,并予以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工作性津贴。(3月24日《北方晨报》)
自从中央的八项规定与六项禁令出来之后,我们的确看到了一些非常可喜的新气象:重大活动的铺张浪费现象有所收敛,一些曾经生意火爆的高档酒店开始感到生意难做,公开的公款大吃大喝现象有所收敛,公车私用不再那样张扬得无所顾忌……同时一些敢于“顶风作案”者很快受到处理:如果是在过去,学校校长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之后,见时间已晚,便请大家到街上吃顿火锅,三桌人吃上三五千元肯定也是稀松平常的事,可是这次,这么多人总共吃了不到一千元,校长竟然受到处理;而一位堂堂的工商所长,开上公家的车去超市购物,能够花费多大的成本?竟然也要受到处理。这里的关键在于,都撞了红线。可见,有了中央的六项禁令之后,情况实在是不一样了。
问题是,自从有了六项禁令之后,公车私用与公款大吃大喝的现象难道就基本绝迹了吗?老百姓看到的是,公开的大吃大喝自然少了,但隐蔽的公款大吃大喝大大增加了。公开喝茅台、五粮液的少了,但将茅台、五粮液预先打开,放进普通白酒瓶子里再来痛饮的事,不知相关部门知不知道?有多少因此受到了处理?各种场合的公车不再私用了吗?其实只是公车私用低调了些,肆无忌惮的少了而已。也就是说,仅公车来说,三分之一公事用,三分之一领导用,三分之一司机用其实并没有根本改观,常常只是换了个马甲而已。我们的确看到一些人因为违反规定而受到了处理,但一方面数量极少,同时往往以小学校长、工商所长这样典型的“苍蝇”为多。而且,他们是如何受到了处理的?一般都不是相关部门直接揪出来的,都是通过网民或者老百姓的举报而受到处理的。到底这些人的被处理是属于被曝光了需要“灭火”,还是实实在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老百姓心中还是没底。因此,人们很难对此表示乐观。
让所有违反规定的人、违法的人都受到处罚,才是应有的常态。这当然需要老百姓的积极参与,但更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动积极作为。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