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土地被强占,又见权利向权力“卑躬屈膝”!2012年12月29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与海南省三亚市原羊栏镇农场83名村民在三亚市凤凰镇政府门前跪地请愿,抗议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羊栏镇农场83名村民起诉三亚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侵占农场2535亩土地,侵犯所有权及行政赔偿一案的裁定结果,刘景一称案件判决属“强盗逻辑”。(1月7日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据调查显示,自1998年该县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羊栏镇农场”以来,在长达19年的时间里,原羊栏镇农场职工失去农场所有权,过着无地可种的日子。而农场职工的维权之路却走得格外艰难,从2010年6月到2012年9月,该地法院均以超过5年起诉时限为由,对原羊栏镇农场村民提出的诉求予以驳回。
刘景一认为,法院在裁决上适用法律的条文是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1条: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相对人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然而这条法令只是针对普通行政侵权。《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2条明确规定,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羊栏镇农场职工的农场所有权作为“不动产”,显然适用第42条专门的“特别规范”,而基于“特别优于普通”的法律适用规则,必须优先适用。
人们向来相信司法是有尊严的,为何在三次起诉中,原羊栏镇农场职工连续遭遇“三连败”?为何有明确的法令规定,而以平等为工作原则的三亚市人民法院却“不知情”而能只手遮天,原因就在于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官官相护。
据中国社科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2-2013)》显示,2012年前三季度,网络维权帖文占社会民生类网络维权事件81.85%,其中强征强拆网络维权事件占全部网络维权事件近三成。强征事件层出不穷地出现,背后的推手是肆意扩张的城市化,更有觊觎土地福利的地方政府的“插足”。
当贾谊笔下“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字句成为一种现实,19年,失去土地已是不堪,可无“立锥之地”后,还要在一条看不到希望的维权之路上屡屡惨败,连上诉的权利都被法院忽视,那可真是失去得一无所有。这些农场职工,他们不是幽灵,他们又确实是权利的幽灵,他们的权利,长久以来飘忽在无力的“正常途径”上,只能以弯下膝盖请愿的方式,期望将自己的问题设置为公共议题得以解决。
土地,对于生活在这个国度的每个人而言,可能是安身立命之所,也可能是一家老小的活计出路。土地,不仅是物质的,更是安全感和幸福感所依存的基础。理顺土地关系,把土地所有权真正还给农民,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让民众得以有尊严地活着,才是“中国梦”实现的最扎实的根基。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