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企业粉饰报表和操纵业绩

2013年01月08日 08:26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阎 岳 
    输入“粉饰财报”这个关键词,百度搜索立马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报道,相关结果共计约16万条。由此可见,粉饰财报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上的一种流行病。众所周知,证券市场是一个追求“三公”的场所,但一些公司和中介机构却无视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使投资者陷入了一个人为的难以自拔的财务陷阱。这些公司必须要接受监管层、舆论和投资者的拷问。

    国内权威部门的研究报告也说明了粉饰财报的普遍性。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商务部研究院日前发布的2012年中国非金融上市公司财务安全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在1689家样本中,有823家上市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财务报表粉饰嫌疑,占全部样本上市公司的48.73%。

    监管层对粉饰财报的上市公司处罚力度不可谓不严,但总有一些企业和中介机构顶风作案。2011年,一些处于发行阶段或上市后的公司被披露出存在财务信息虚假问题。如2011年11月,证监会通报胜景山河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保荐人林辉、周凌云)尽职调查不彻底,也没有对会计师工作进行审慎复核,取消了上述两名保荐人的保代资格,这是证监会开出的史上“最严罚单”(即保代被撤销资格,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同时受到处罚)。

    “企业的业绩可以有好有坏,但是业绩必须是真实的。” 2012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凤凰财经峰会上明确指出。在去年年底的一次保代培训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警告部分IPO在审企业存在业绩下滑风险,要求保荐代表人尽职履责,防范企业粉饰报表和操纵业绩。

    证监会于2012年11月下发了《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业界人士分析,一些待上市企业将会在这个规则上落马IPO。

    由于2012年四季度以来IPO事实上的暂停,导致待上市企业迅速增加。为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证监会于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检查的内容包括12项粉饰或操纵利润的情形。

    证监会明确表示,此次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将转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明确线索的,将转由稽查部门做进一步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行人不配合中介机构实施核查,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一经初步查实,将依法移送立案稽查。

    对证券市场来说,粉饰财报的上市公司就好比故意遮挡号牌的机动车,需要给以最严厉的处罚。今年实施的新交规,对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罚款200元及扣12分。受到这一处罚的驾驶员,意味着在一段时期内将失去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从这个角度看,对粉饰财报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还应该进一步加大,才能起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都明了这一点,但虚假财报绝对不应成为投资者要承担的风险之一。

    粉饰财报者戒!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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