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很忙”背后“焦虑很多”

2013年01月05日 07:13   来源:工人日报   林琳

  2013年元旦,“黄灯很忙”——1月1日零时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正式实施,其中“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来媒体和公众的极大关注,争议颇多。

  这争议,一方面是因为扣6分的“重典”。学过交规的人知道,驾驶员交通违章违法行为一年内记满12分就要重新参加培训并考试,也就是说,如今只要闯两次黄灯就得到交管部门“回炉”了。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一些车主看来,要保证不闯黄灯有时真是强人所难。根据现行规定,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便可以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反之,如果任何一部分都没有越过停止线,就只能刹车。然而,机动车开在路上都是有一定时速的,就算刹车踩得再狠,要停下来也需要一定距离,因为惯性使然。物理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停车视距”,即车辆从发现障碍物,采取制动到完全停止的距离。有专家做了测算,以每小时40公里的车速行驶,汽车的停车视距是45米,如果减去一个车身长度,要在停止线前停止就需要40多米;30公里的时速行驶,停车需要25米;20公里需要15米。

  现实中,很多路口的信号灯均没有倒计时,也就是说,黄灯什么时候会亮无法预料。为了保证不闯黄灯,驾驶员必须提前几十米便将车速降到极低以便随时可以停下,可如此一来,通行效率恐怕又成了问题。突然亮起的黄灯,必然带来突然踩下的刹车,难免造成追尾。不闯黄灯或许可以自己控制,但不被追尾谁能保证?

  黄灯的作用究竟是什么、黄灯亮时到底该走该停,恐怕一直是颇具争议的问题,此前还有车主因为闯黄灯被罚而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能通行。”如今有关部门以闯黄灯引发诸多交通事故为由对这种行为给予严惩,其初衷当然可以理解,毕竟比通行效率更重要的是通行安全。

  这些道理车主们都懂,从媒体这几天的报道来看,大家也在尽量配合着新规的执行,早早地减速慢行。然而,针对这一问题的争议还在继续,深圳等地明确表示暂不处罚“闯黄灯”,网络上,网友纷纷吐槽“闯黄灯”,汇报着追尾的“倒霉经历”,交流着早早将时速降到20公里以下的经验,同时批判着有关部门的“不谙世事”、违反牛顿第一运动定律(惯性定律)、拍脑袋决策等等。重罚利剑高悬之下,昔日的“勇夫”败下阵来,可这似乎包含了太多不满和无奈。

  新华视点的认证微博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行政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该怎么办?

  “黄灯很忙”,这背后有人们对如此规定是否科学、是否尊重行车规律和现实的怀疑,但更多的恐怕是对某些现实问题的焦虑。比如,焦虑自己万一黄灯亮了停不下来怎么办?并非有意为之却不得不面对严厉的处罚是不是有些冤?焦虑自己可能被追尾或者追尾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焦虑本已时常拥堵的交通状况因为人们纷纷减速慢行而更加恶劣……

  大家对出行效率、行车安全、处罚是否正当的焦虑,都是对自身权利的焦虑。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对执法公正性和公信力的焦虑,是对公权力面对涉及公众利益问题时该如何平衡的焦虑。而这样的焦虑在此前不少公共问题的处理上,人们早已领略一二。

  闯黄灯当然可以重罚,但前提应该是可以确定黄灯何时会亮,“随时会亮”的逻辑实在有点儿荒唐。就拿此番同样被加重处罚的遮挡号牌、开车打手机等行为来说,只要驾驶员注意,这些行为都可避免,违法可能面临的后果、风险都是驾驶员自己可以控制的。而要避免闯黄灯,显然没这么简单。

  闯黄灯当然可以重罚,因为路上行人的生命是天,但有关部门在立法之初是否做过科学评估,是否将中学课本已经告诉我们的“牛顿定律”原理融入科学立法之中?

  “黄灯很忙”,不是人们一味地抱怨和吐槽,而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式焦虑”。

  “民意亮起黄灯,权力何去何从?”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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