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商家在网络上售卖“将共享充电宝据为己有”教程,甚至有商家称可以多次实施此行为,然后再将私占的共享充电宝售出“回本”。据悉,这些教程售价从2元到9.99元不等。
从媒体调查来看,商家宣称的所谓教程,其实就是钻了平台规则的空子,由使用人向客服报设备故障,再由客服结束订单,只要用户不将充电宝归还,则算是“薅”到了羊毛。这是一套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教程,而教程之所以能奏效,还是与企业经营策略有关。
充电宝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投放了大量充电宝设备桩,而这些设备桩或多或少会出现些品控或故障问题,导致消费者无法归还充电宝。若充电宝无法归还,消费者需要另找归还点,有的可能要步行几公里,而在归还期间,平台是照常计费的。在共享充电宝企业越来越“卷”的市场竞争下,这样的用户体验当然会使消费者不快,所以,平台选择的策略是节省消费者的时间成本并优化用户体验,让消费者以与人工客服沟通的方式结束计费。
在商业逻辑上,企业的策略一般会进行成本-收益测算,考虑道德低下之人利用规则漏洞将会对企业造成何种影响,只要损失能够接受,或者说使企业在行业内卷的比拼中不掉队,那它就是值得的。
尽管企业内部应该有过风险测算,但这并不代表共享充电宝就成为了所谓的“羊毛”,把该行为解释为“薅羊毛”是对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娱乐化。从行为性质上说,以相关话术诱使客服结束订单并将充电宝据为己有的行为就是盗窃。表面上看,客服是受到了欺骗,但客服并没有把充电宝交给占有人的处分意识,在一般人的角度上,也不存在租赁订单结束后就不用归还租赁物的道理。因此,占有人的行为是通过欺骗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所有的盗窃行为。至于那些制作售卖“教程”的人,自然也属于传授违法/犯罪方法,对购买者此后可能实施的盗窃行为持直接故意或放任心态。
对此种行为,应严格依据法律处理,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因其行为后果是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承担的,如果搞共享经济的企业在推出一项业务、一个产品之前想到的首先是会不会遭到有心之人的觊觎,则必将挫伤企业创新与改善用户体验的积极性,进而使所有消费者承担“多走几步”的后果。而“多走几步”看起来只是多了个体力负担,其实反映了一个社会的诚信水平。某种情况下,一些法律上情节轻微的坏行为对社会道德的冲击要远超于法律评价本身,比如彭宇案的“扶不扶”。
从社会应对上讲,有必要早走几步,建立起“典型案例+平台封禁”的机制,起到警示与教育作用。 (作者是法律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