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见死不救”其实很合理

2009年10月25日 08:31   来源:红网   乔志峰
    广东五华县多人围殴一人,两警察坐视不管。近日,该县转水镇水潭村发生一起多人围殴一人的暴力事件,但在场的警察未予阻止。据目击者称,当时两位警察已驾车赶到。一位坐在车上,另一位站在车旁。该目击者称,自己和另外一位村民要求警察制止殴打行为,但警察并没有理会。当陌生人不再动手时,警察才将伤者送到医院。受害者头上被打破6处,伤口共缝了30多针。(10月23日《南方农村报》)

    多人围殴一人,在场的警察为啥“见死不救”呢?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是警察的任务,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五华县这两位警察的行为,岂不是已经涉嫌渎职了?我不这么认为。如果“设身处地”替两位警察同志想一想就会发现,他们“见死不救”其实很合理。

    其一,好汉不吃眼前亏。打人者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大群,况且这些人还都在气头上,警察如果贸然上前制止,惹恼了他们说不定会吃大亏的呀。先不理他们,让他们打去吧,等他们打累了自然就停手啦。好汉不吃眼前亏,聪明的警察当然不会做无谓的“牺牲”。警察是人民的警察,警察安全了,最终受益的还是人民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保存实力缓图后计,才是上上之策啊。

    其二,也许警察在等待支援。看到对方人多势众,警察已经呼叫同事前来支援。可是,还没等“后援部队”赶到,打人者已经停手了。这不能怪现场的警察不管事,也不能怪支援的警察跑得慢,只能怪打人者太没有耐性,咋三下五去二就结束“战斗”了呢。

    其三,也许警察是在放长线钓大鱼。按常理推断,直接上场打人的都不是“大人物”,即使把他们抓起来作用也不大。警察同志躲在边上不露声色冷眼旁观,就是在等待真正的“幕后主使”和“大鱼”出现,进而来个“一网打尽”,这也是“大局意识”的体现呀。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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