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迟钝”和见死不救一样冷漠

2013年08月23日 07:08   来源:燕赵晚报   陈广江

  8月18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监控显示,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位民警就在面前,却不敢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残倒地后,两位民警才上前将其控制。8月21日,官方回应称,两位民警反应有些迟钝,但不存在胆小怕死。目前,由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介入调查。(8月22日《郑州晚报》)

  少女被歹徒残忍杀害,民警近在咫尺却不敢挺身而出,这样的人民警察对得起那身警服吗?从小我们就被告知“有困难找警察叔叔”,但面对这种违背天职的警察,真不知道以后还如何教育下一代。更让人愤怒和诧异的是,官方竟拿出“反应迟钝”的说法来推卸责任,这和警察见死不救同样冷漠无情。

  通过监控视频不难发现,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早在歹徒行凶前,就有群众报警,两警察来到后没有找到歹徒;半小时后歹徒行凶,在场有群众拽着警察衣服催促救人,警察虽然手拿警棍却不敢上前施救,眼睁睁看着花季少女惨死刀下。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两警察的失职失责才纵容了歹徒,并最终导致事态恶化。

  《人民警察法》明文规定,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是警察的职责,警察遇到公民处于人身安全受到侵犯的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见死不救在道德上就已经突破了做人的底线,但如果身为警察见死不救就是违背天职,天理不容。这种尸位素餐的人民警察,让民众感到彻骨的寒意。

  警察也是人,也有老婆孩子,但当公民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警察绝不能胆小怕死。换句话说,警察这种特定的身份就注定要面对危险,如果你胆小怕死,可以选择脱下那身警服;既然成为了人民警察的一员,就不能贪生怕死,关键时刻就要挺身而出。这也是最起码的职业操守。事实上,官方也否认警察“胆小怕死”一说。

  “反应迟钝”的说法有敷衍塞责之嫌。少女生命处于险境,无论是出于本能反应还是职业要求,警察都应挺身而出,此情此景不容许反应迟钝,因为你是人民警察,如果真的反应如此迟钝,那么还有什么理由继续留在人民警察的队伍中?民警失职渎职本已损伤了警察队伍形象,再拿出“反应迟钝”一说,岂不是让人更加寒心?

  个别警察为何沦落到见死不救的地步?胆小冷漠、缺乏专业素养、丧失职业操守等是重要原因。但背后不容忽视的可能还有警察自身保障问题,如果警察伤残或牺牲,对其家庭就是一个灾难,而相关保障体系不健全也让警察心有后顾之忧。警察不敢挺身而出,是否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另外,是否有必要给警察配枪?

  民众期待,联合调查组能彻查此案,严惩凶手的同时,追究警察见死不救的责任,并深究背后的深层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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